中国光大银行状告新力地产等,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时间:2021-12-30 00:00:00来自:乐居财经字号:T  T

乐居财经张林霞12月30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两则法院公告,案由均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一,案号为(2021)粤13民初425号,上诉人/原告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被上诉人/被告为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创盈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市华创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刊登日期:2021-12-28。

 

公告二,案号为(2021)粤13民初420号,上诉人/原告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被上诉人/被告为惠州市万基实业有限公司,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新力弘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汤普实业有限公司,刊登日期:2021-12-28。

 

据悉,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良剑,注册资本32亿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等,由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有,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江西新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1%,江西新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由力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该公司共涉及斯法案92起,有被执行人记录8条,被执行总金额125537.43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2条,有裁判文书记录29条,案件总金额为691.01万元,涉案案由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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