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体量与国际地位的逐渐提升和加强,中国在大型跨国企业并购、合并过程中的态度也变得越发重要起来。当一些世界级大型企业涉及到相关业务的并购、重组和合并的时候,向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已经成为了必须进行的标准动作。
12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下简称“市监总局”)就SK海力士并购英特尔部分存储业务的经营者集中做出反垄断审查结论,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这是中国在加强反垄断监管后,对国际大型企业间的并购做出的一次重要反垄断审查,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在附加条件中,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要求集中后实体须履行包括“帮助一个第三方竞争者进入相关市场”在内的多项义务。同时,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每半年向市监总局报告承诺方案履行情况。
主动申报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这宗并购案的反垄断审查,是企业方面主动申报的。”12月22日,一位了解反垄断领域情况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如今随着中国反垄断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力度的不断加强,大型跨国企业的并购案,不少都已经将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列入“必须申报”的名单。
SK海力士并购英特尔部分存储业务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主动申报,是在2020年底进行的,具体时间是当年的12月15日。但是,其间又有短暂波折,由于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认为提交的材料并不完备,因此,要求申报方按照要求补充相关材料,SK海力士和英特尔方面,按照要求开始补充材料。
记者了解到,补充材料的过程大约花费了约3个月左右的时间。2021年3月,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认为申请方提供的材料,符合了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相关要求。遂根据《反垄断法》给予了立案,并于3月22日正式启动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相关程序。“3月22日是立案和初步审查程序。”前述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
4月21日,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决定对这一并购案进行进一步审查。接近两家企业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涉及的相关情况较为复杂,因此,这一并购案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在进一步审查之后,其间又经历了延长审查,延长审查也与申报方进行了沟通,并按照程序获得了申报方的同意,一切都按相关程序进行。
“延长审查按程序也是有届满日期的,在届满日期前,申报方根据相关情况,决定先撤回案件,监管部门也同意了,这在国际反垄断案件审查领域,也是比较正规和常见的操作。”前述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撤回也可以再提起申请。”
此后,申报方再次提起经营者集中申报,2021年9月18日,中国反垄断市场监管机构对再次提起的申报予以立案并启动审查,此次审查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5日。目前,该案处于进一步审查阶段当中。
集中度增强
SK海力士是一家韩国企业,而英特尔公司则是国际半导体和存储硬件巨头。硬件设备行业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在客户级企业固态硬盘、NAND闪存、DRAM等方面,这两家企业都有较大的产业竞争优势,因此,这宗并购案对产业格局的影响,业界十分关注。
“从产业链的角度看,DRAM实际上是客户级、企业级固态硬盘上游,SK海力士在DRAM领域有相应的产业优势,而NAND闪存又与固态硬盘有纵向的关系,SK海力士和英特尔则在企业级固态硬盘、客户级固态硬盘和NAND闪存市场存在横向重叠,产业链上的影响就是这么来的。”他说。
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显示,2020年,在全球SATA企业级固态硬盘市场,SK海力士和将要并购英特尔部分存储业务的市场份额合计为30%~35%;在全球PCIe企业级固态硬盘市场,SK海力士和将要并购英特尔部分存储业务的市场份额合计为40%~45%;经营者集中审查显示,并购案完成后,都将减少其面临的竞争约束,进一步提高集中后实体的市场控制力。
除此之外,在经营者集中审查过程中,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还指出,并购交易完成后,SATA企业级固态硬盘市场主要竞争者由4家减少为3家,全球合计市场份额超过90%;PCIe企业级固态硬盘市场主要竞争者由3家减少为2家,全球合计市场份额超过80%。
“这个领域,客户一般都是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如果市场上的企业少了,并且份额向少数企业集中,那么,在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协调包括价格在内的投标策略,成本肯定比企业多的时候要低,市场中主要的企业少了,其他竞争企业的定价策略也好推算。”上述硬件设备行业资深人士向记者分析。
他还告诉记者,在企业级固态硬盘领域,主要是用于各种数据中心的服务器,因此,客户对产品的稳定性、质量等,都有比较高的要求。“后来者很难直接进入,资金是一方面的问题,客户招采的资格认证等也是障碍。”他解释。
附加条件
记者了解到,正是基于上述情况,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认定,SK海力士与英特尔存储部分业务的并购案,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并据此形成了相关的审查意见。根据权威信息,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将这一审查意见告知了此次并购案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申报者。
前述接近两家企业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被告知上述审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