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谷歌的购物广告业务反垄断案终于在4年后迎来了最新裁决。
日前,欧盟法院官方文件显示,欧盟普通法院维持了此前欧盟对谷歌24.2亿欧元(约合174.7亿元人民币)罚款的判决。2017年6月,欧盟委员会裁定谷歌“滥用”其在欧盟经济区13个国家的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非法操纵购物广告搜索而被罚。
尽管谷歌仍可向欧洲法院提出上诉,但多名受访律师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谷歌上诉改判的难度不小。截至目前,谷歌尚未透露是否会再次行使对该案提出上诉的权利。
记者注意到,谷歌在全球范围内正面临着诸多反垄断诉讼,仅在欧盟,其就有3起反垄断官司缠身,为此背负了超80亿欧元(约合577亿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
一名长期关注研究反垄断与竞争政策的研究者表示,目前“大型互联网平台”是全球范围内反垄断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欧盟、美国以及中国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提案、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指导文件。而这对于中国互联网公司,最重要的启示是发展理念的转变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意识的树立。
因比价服务收天价罚单
当时,该笔罚单是欧盟建立以来的最大一笔罚单。
根据欧盟法院官方文件,欧盟法院的最新判决认为,谷歌在商品比价服务方面利用其搜索引擎的优势地位对竞争对手形成了不正当的优势,而不是为了提供更好的搜索结果。
2017年6月,欧盟委员会针对“谷歌购物”反垄断案作出裁决,对谷歌处以上述金额罚款,理由是该公司滥用搜索引擎市场支配地位。当时,该笔罚单是欧盟建立以来的最大一笔罚单。尽管谷歌称,这项处罚“在法律、事实和经济方面都是错误的”,但随后对其相关购物服务业务的运作方式进行了调整,并于同年9月向欧盟普通法院提出上诉。
直到近日,欧洲法院才驳回了谷歌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不过,根据有关规定,谷歌仍可向级别更高的欧洲法院提出上诉。据了解,欧盟普通法院是欧盟法律体系中等级第二高的法院,谷歌还可能向欧洲法院提出最终上诉。不过,谷歌暂未明确是否就裁决上诉。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律师告诉记者:“欧盟法律体系中的法院一共有两个,一个是欧盟普通法院,另一个是欧洲法院。如果当事人对欧盟普通法院作出的裁决不服,唯一的救济途径是向欧洲法院上诉。”
李进一步指出,从判决的拘束力来说,欧洲法院要求成员国的各级各类法院在解释和适用共同法律时都遵守自己所做出的裁决,因此,在欧盟层面而言,欧洲法院为欧盟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法院、欧盟普通法院为第二等级法院这一观点在事实上是可以成立的。
在最新裁定中,欧洲法院认为通用搜索引擎是一种基础设施,原则上应该是开放的。谷歌应该对来自外部(第三方)的结果开放并显示来源,从而增强搜索引擎的可信度。谷歌的不当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竞争,抑制了竞争对手的成长,可能导致创新活跃度的下降,还带来了效率不足,以抵消对市场竞争造成的负面影响。
李进一步表示:“本次处罚的对象为谷歌和Alphabet公司,两者既为用户提供一般性、基础性的网络服务,即通用搜索引擎,同时也为用户提供比较购物服务。欧盟法院维持处罚主要考虑到以下因素:谷歌公司行为的反竞争性、对市场竞争的有害性、行为缺乏正当理由,谷歌搜索结果应当具有的综合性,搜索结果与谷歌公司利益的相关性和对市场竞争的危害性,谷歌公司的主观故意,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才维持了谷歌偏袒自己的比价购物服务从而限制了竞争的裁决。”
反垄断官司缠身
谷歌在自己的大本营美国也麻烦不断。
记者注意到,近5年来,欧盟委员会已对谷歌开出了3张反垄断罚单,谷歌为此背负了超80亿欧元的罚款。除了此次的24.2亿欧元罚款外,谷歌还因安卓操作系统、在线广告展示技术涉垄断而被欧盟重罚。
2018年7月,欧盟委员会判定谷歌“滥用安卓操作系统”并对其处以43.4亿欧元(约合313.3亿元人民币)罚款。当时,欧盟委员会认为谷歌利用其手机系统的竞争优势,打击对手,进一步巩固在通用网页搜索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欧洲委员会还指控谷歌采取了一系列不公平做法,包括要求第三方智能手机制造商预装谷歌搜索、谷歌应用商店、Chrome浏览器等软件。
2019年3月,谷歌因在线广告业务违反欧盟竞争规则被判罚17亿美元(约合108亿元人民币)。欧盟委员会指责谷歌通过技术手段偏袒其自有的在线广告展示技术服务,从而打压竞争对手,损害他们的出版、广告和广告技术服务,并组织第三方获得用户数据,扭曲市场竞争。
此外,谷歌在自己的大本营美国也麻烦不断。近日,以德州为首的美国几个州组团起诉谷歌,他们认为谷歌利用强制手段巩固广告业务,违反了反垄断法。在诉讼中,谷歌被控利用垄断地位及强制手段欺压广告主以维持垄断优势,并在线上广告市场打击竞争对手。
2013年谷歌设立了一个名叫“ProjectBernanke”的秘密项目,它利用竞价数据为自己的广告购买获取优势。对此,谷歌新闻发言人回应称,公司对广告主竞价进行优化,起诉对这一改进描述错误,认为诉讼充满“不准确”的地方。
去年10月,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