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雷尔状告滴滴出行,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时间:2021-10-09 00:00:00来自:乐居财经字号:T  T

乐居财经10月9日,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出行”)新增一则立案,案号为(2021)京0491民初37915号。

该案上诉人/原告为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滴滴出行,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第十四法庭审理,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开庭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

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林韩,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等。该公司由林韩持股100%,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162起,案件身份均为原告,其中27.78%的案件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滴滴出行成立于2012年7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程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该公司有38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深圳北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等。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992起,其中76.92%的案件身份为被告,2.22%的案件身份为原告,34.07%的案件案由为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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