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生活讯近日,据多家媒体公开报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意大利奢侈品牌Fendi起诉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做出宣判。宣布被告上海益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朗公司)和首创奥特莱斯(昆山)商业开发有限公司赔偿Fendi经济损失和维权开支35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被告在其并非芬迪品牌官方授权的店铺中,使用带有“Fendi”字样的招牌、折扣信息牌和商品包装,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且首创奥莱作为商场运营方则在公众号上发布“大牌驾到-Fendi”等文章,涉及虚假宣传,需要负连带责任。
另据财经网生活由裁判文书网获悉,益朗公司此前就因侵犯“LOEWE”、“BALLY”、“DOLCE&GABBANA”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判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