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位法官周二判决埃克森美孚支付1425万美元民事罚款,因其德克萨斯州一座炼油厂在长达八年时间里违反美国《清洁空气法案》。
休斯敦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大卫-希特纳(DavidHittner)削减了他在2017年的判决中裁定的近2000万美元罚款。在埃克森美孚去年7月提出上诉后,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此前的裁决,并将此案发回希特纳重审。
埃克森美孚发言人托德·斯皮特勒(ToddSpitl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这一决定,并考虑下一步行动”。
此案的原告为德克萨斯州环保组织EnvironmentTexas,该组织的执行主任卢克·梅泽尔(LukeMetzger)说,他预计埃克森美孚会进一步上诉。
梅泽尔在一份声明中称:“埃克森美孚为这起案件抗诉了11年,拒绝为向德州社区排放数百万磅非法污染物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呼吁埃克森美孚停止其焦土式的诉讼策略,支付罚款,并放弃这些无休止的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