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集团厦门高管被查:借钱炒股、投资期货、委托理财成受贿手段
时间:2020-10-12 00:00:00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字号:T  T

雨淅淅沥沥,林志宏不时抬起头,望着厦门市第二看守所铁窗外阴沉的天空。自2018年11月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留置以来,林志宏的心情犹如这沉闷的雨天,他明白,对自己而言,享受自由已是过去式。

2020年6月19日,林志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判决材料显示,林志宏在担任厦门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发地产”)厦门事业部原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或单独受贿3000余万元。

在建发地产工作20余年,林志宏的个人资产快速增长,远超大多数同龄人,他曾自诩“商界成功人士”。然而,他私欲不断膨胀,党性修养弱化、法纪观念淡化、角色定位模糊、公私界限混淆,结果导致物质欲望得到了暂时满足,精神世界却逐渐荒芜。

欲壑难填一切向钱看的观念根深蒂固

1996年,23岁的林志宏从同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毕业后入职建发集团,一直从事房地产工作。凭着专业优势,他很快从普通员工走上领导岗位,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建发地产福州事业部、厦门事业部、上海事业部等重要部门及建发地产多家下属公司的一把手,在厦门房地产界小有名气。

然而,定时炸弹早在林志宏入职时就已埋下。“加入公司的时候,当时就想着赚钱,总觉得‘经营者没有利润是可耻的’。”在悔过材料中,林志宏这样反思。

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林志宏个人资产也在高速增长。“参加工作才三年,就买了90平米的房子,过了四五年买了210平米的楼中楼,过了三四年又买了270平米的海景大平层,后来又买了370平米的奢装大豪宅。”

在公与私的天平上,林志宏更关注自家的财富“增值”,他把房产、现金、债券等资产做成家庭资产情况变化表,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算算账:“这次是3000万元,希望一年之后变成5000万元。等这个数字到了之后,我又希望资产变成8000万元。”其实,林志宏的工资收入已相当可观,但他这山望着那山高,总和资产更多的人攀比。

2008年2月,林志宏上任建发地产厦门事业部总经理。刚上任不久,从事配电业务的陈某便通过同事认识了他。交往熟识后,陈某告诉林志宏想参与某项目的配电设备招投标,希望林志宏帮忙。“该工程是建发地产直接招标的,我交代下属配合,让陈某参与了该项目的招投标,后来他也中标了。”林志宏轻松帮助就帮助陈某成功中标,还热心地帮助陈某与施工总包单位牵线搭桥,帮他拿到不少配电业务。

“他承诺,会拿出利润的30%作为感谢费给我。”这驱使林志宏在后来多个代建项目中帮助陈某获取配电业务。

2010年的一天,陈某来到林志宏办公室,将相关项目的利润情况如实向林志宏“汇报”,当中按约定给林志宏的“感谢费”有500多万元。之后的几年里,林志宏并没有急着兑现“感谢费”,直到2014年公司启动薪酬制度大改革。“一改革,我的收入锐减。我非常难受,就想着可不可以有其他途径来弥补损失。”收入的减少让林志宏寝食难安,唯有弥补损失才能填补他空虚的内心。于是,他很自然地想到了陈某承诺的那笔钱。

但林志宏没有直接找陈某要钱,而是耍了个自以为高明的“障眼法”。2014年年底,林志宏让陈某转账300万元,给从事金融投资的朋友刘某炒股。一段时间后,这笔投资获利100余万元。2015年4月,陈某又汇了80万余元给刘某,与之前的账户余额凑成500万元。在这个过程中,林志宏和陈某约定,上述500万元的本金及收益,他俩各占一半。2016年下半年,林志宏又拉着陈某一同投资股指期货,并由陈某为他出资275万元本金。就这样,林志宏以和陈某合作炒股、炒期货的名义,让陈某兑现了承诺,共计收受“感谢费”525万元。

“长久以来,一切向钱看的观念在我的脑海根深蒂固。在生活中,好像所有一切都可以用钱来衡量,眼中只有经济上的成功。”对资产增值的过度追求,严重扭曲了林志宏的价值观,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早被他抛到了脑后。

角色错位行使公权掺杂私念收受巨款

“我走向犯罪之路,最重要的原因是没有把握好和乙方的交往界限。他们把大量的精力花在我身上,慢慢地,我身边的朋友、兄弟大多数都是乙方的人。”林志宏坦言,在乙方的前呼后拥下,他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我认为,工程给其他人做不如给朋友做,自然会在合适的机会或创造机会为乙方朋友说好话。”亲而不清,让林志宏在行使公权时总是掺杂私念,也为林志宏和身为项目乙方代表的林某、中间人傅某沆瀣一气收受巨款埋下了伏笔。

傅某是包工头,早些年因承揽建发地产的外墙砖、石材等项目和林志宏熟识。“我跟他比较聊得来,他家里又发生了一些变故,我比较同情他。”林志宏说,因为各种原因他和傅某私交甚密,经常一起吃饭打牌。林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原副总经理,熟识傅某,且早先也认识林志宏。后来,因为傅某这个“中间人”的关系,林志宏和林某的交往变得越来越频繁。

2009年,林志宏在担任建发地产厦门事业部总经理期间,陆续负责代建某国际大厦、某金融中心、某安居工程等项目的任务。据林志宏交代,2009年,傅某和林某找到他,表达了林某所在的建筑公司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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