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美之间纷争不断,但赴美上市的中资企业并没有就此停下脚步,目前中资企业在美国市场上的募资额同比已翻番。
据数据统计,今年赴美上市的中概股达到25家,首发募资总额达到60.71亿美元;去年同期赴美上市的中概股首发募资总额则为28.77亿美元,今年中国企业累计赴美上市公司的募资额同比翻番。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公司仍愿意排队等待在美国上市,是因为许多公司很早已经进入赴美上市流程,而目前还没有受到政策的干扰,在美国市场上筹集资金基本上是可行的。总体而言,在全球最大、最活跃的资本市场上市,会提高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并使投资者群体更加多样化,一些早期美元投资的企业也是倾向在美上市,利于风投资本退出。
大背景不利中国企业赴美上市
尽管今年不少中资企业成功赴美上市,不过,对意图赴美上市的公司,未来的难度是一定大于过去。5月20日,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该法案将在金融监管上对中国企业上市造成不小麻烦。按照新的法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若连续3年无法审计外资上市公司,以确定其不受外国政府控制,有关企业将遭勒令除牌。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
据了解,PCAOB是2002年依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所设立的监管机构,其任务是规范股票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公司的审计方法和标准。PCAOB成立18年来,与各国金融监管机构达成了不少协议,这使得它的监管范围扩大到了数百家选择在纽约上市的非美国公司,这就包括了不少中概股。
依企业上市要求,审计是对公司财务信息、基本业务文件以及重要的公司流程的彻底审查,通常会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发布正式的“意见”,并为其提供的评估信息进行担保,该意见会由公司向监管机构提交。
目前,按相关规定,受国内审计的公司并没有同PCAOB提交其审计报告,这种僵局已经存在多年。不过,这种情况并非局限在中国,如PCAOB无法检查某些比利时会计师事务所,未来PCAOB与任何没有提交审计意见的国家可能会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然而,该法案只让中国受制于特殊规则。
一直以来,中国公司都在美国投资银行和证券交易所的指导下,赴美IPO或二次上市,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通过后,美国财政部长史蒂文·努钦曾表示,不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中国公司将在2021年底被摘牌。甚至当前未在美上市并计划在美国IPO的中国企业,上市时就要遵守新规。
从目前来看,一些意图赴美上市的公司并没有因此被吓退,有向上市公司提供咨询的财务顾问表示,可能因为相关规定尚未实施,而且在美国存在"联合审计"的可能性。也有媒体指出,如果仅仅是监管问题可能存在合作性,不过,如果附加政治因素,则不太好解决。
美限制措施“损人害己”
实质:“长臂管辖”与“合作监管”之争附加政治因素
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近日在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也指出,近期美国对中国公司出台了限制措施,这既不利于中国公司海外融资,也不利于美国资本市场发展,可以说是损人害己。
《环球时报》刊载董少鹏文章《为何中企赴美上市没被“吓住”》称,有三大理由华盛顿威胁施压仍“拦不住”中国企业赴美上市。
首先,美方试图为中国公司赴美上市或中概股设置“体制性障碍”,这不符合市场资源自由流动的规律。
董少鹏指出,要弄清楚美方所说的“必须遵守美国上市公司相关审计规则,否则将被摘牌”是什么含义。目前的中概股都是符合美国证券市场规则的,否则不可能在美上市。因此,它们也应该是符合美国证券市场审计规则的。那么美国政府为什么又说可能不合规呢?
原因在于中美两国在审计监管方面有一些不同安排。按照美国法律,中国公司在美上市须由在美国注册的投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提供承销和审计服务。从实际执业情况看,目前为中概股提供审计服务的主要是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事务所,它们都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了,符合美国审计规则。
但按中国法规和监管框架,美国方面不能直接从这些机构获得有关中国公司的审计底稿,而需通过中美间的监管合作机制获得。美方不能直接把这些审计底稿攥在手里,就要让美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搞所谓的“二次审计”。
董少鹏认为,美方的这些所谓新举措针对的并非上市公司质量问题,而是过去长时间以来的“长臂管辖”与“合作监管”之争,并附加了政治因素。这当然会给中国公司赴美上市带来一些障碍,但影响有限。
第二,各国资本市场开放发展的大趋势难以逆转,中国公司仍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到美国上市。
董少鹏指出,中国公司到美国证券市场上市是遵循市场规律和对方法律规则的具体行动,其中不只涉及融资,也使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红利通过全球化的证券市场更便捷地“分配”到全世界。赴美上市既实现品牌传播、资金融通、市场拓展等诉求,也给美国和全世界投资者带来高成长的投资标的,本质上是双赢的。
面临美国政府退市威胁但继续选择赴美上市,仍是相关中国公司基于自身发展需要的一种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