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高通首席诉讼官:高通并非众矢之的 苹果藐视司法
时间:2019-01-22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e公司字号:T  T

高通与苹果之间的专利诉讼还看不到结束的迹象,两家企业都在积极通过媒体传递对自己有利的声音。

在1月16日,苹果公司首席法务官、副总裁Noreen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高通发起的反垄断诉讼将在2月1日结束庭审,包括爱立信、华为等行业参与者均指责高通利用垄断优势逼迫行业接受不合理的专利授权方案,而FTC若胜诉将改变高通现有的专利授权模式。

而在1月22日,高通首席诉讼官MarkSnyder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FTC起诉高通的案件只陈述了FTC一方的证词,高通尚未做全面陈述,接下来,为FTC出庭的同一拨手机厂商和芯片厂商的代表来说明高通没有对移动行业造成损害。”

他同时指出,苹果拒绝履行中国法院发布的生效禁令,是藐视司法的行为。高通已经在中国法院针对苹果发起22专利侵权诉讼,期待接下来几个月内在中国获得更多禁令。

同一拨证人将为高通出庭

1月16日,苹果公司首席法务官、副总裁Noreen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在FTC对高通的反垄断诉讼中,爱立信、英特尔、摩托罗拉、联想、华为、三星、联发科、索尼、和硕、纬创、黑莓等多家公司都给出了高度一致的证词,证明高通对客户以及商业伙伴采取霸凌行为,这些公司就像被枪指着脑袋一样接受高通不合理的专利授权条款。高通在过去十年几乎是绑架了整个行业。

高通方面对苹果这一言论做出反驳。

高通首席诉讼官MarkSnyder表示,有关FTC起诉高通的案件,截止目前,高通方面意见还未全面陈述。当前大家看到的是FTC方面的陈述和证词,从美国时间22号开始的几天中,高通会展开自己的论据,并会提请多位证人出庭作证。FTC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高通的商业模式对手机行业和芯片行业造成了损害。

值得一提的,MarkSnyder表示,高通方面的证言部分来自此前为FTC出庭作证的同一批证人,他们将证明高通不仅从未通过威胁或中断芯片的供应,来作为促成与高通签署许可协议的手段,而且高通也从未利用供应芯片来促成高通签署许可协议。把FTC诉高通的案件看成是整个行业对高通的诉讼,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如果高通被迫改变商业模式,苹果将会是受益者。

“因为苹果与Android手机厂商是竞争关系。而在安卓生态系统的发展中,高通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高通也与中国安卓手机厂商建立了良好、密切的合作关系。苹果推动FTC起诉高通的主要动机,就在于通过打击高通,打击基于安卓操作系统的中国竞争对手。”MarkSnyder表示。他的这一说法可能带有演绎的色彩,因为看起来苹果与高通之间的诉讼的直接原因是苹果对高通专利费用模式的不满。

他在接受采访时还提出,苹果和美国FTC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同时苹果也是FTC诉讼高通的背后推动者,在苹果和FTC之间有一个共同利益协议,使得苹果能够以保密的方式与FTC进行合作。

期待在中国获得更多禁令

高通和苹果之间在全球范围内的诉讼和商业争议,其中在中国,高通已经在中国法院针对苹果发起22专利侵权诉讼,此前中国福州中级法院就高通诉讼苹果的两个专利做出了诉中临时禁令。

MarkSnyder表示,高通期待在接下来几个月内在中国获得更多禁令。他指责苹果公司,一方面非常重视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却对福州法院作出的禁令视而不见,高通已经请求法院对相关禁令予以强制执行。

一周前,苹果首席法务官Noreen接受e公司记者采访时提到,在福州法院裁定后,苹果的工程师第一时间开发了新的软件功能,这些功能都能绕过高通声称侵权的技术。到12月27日为止,所有在中国市场在售的iPhone都已经更新到IOS12.1.2的版本,这个版本不涉及任何高通所声称侵权的技术。

Noreen表示,“我们采取的措施是符合法院禁令要求的,我们在等待法院出新的裁定,这可能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MarkSnyder则反驳称,“福州法院发布的禁令,与iOS软件版本没有任何关系,即使苹果宣称已经对软件进行了升级,但是软件升级本身并不能规避禁令执行问题,而且软件升级后的苹果相关产品仍然侵犯高通的涉案专利。苹果拒绝履行中国法院发布的生效禁令,藐视中国司法系统。”

他还表示,在过去两年中,苹果的代工厂一直在苹果的命令下,拒绝向高通交付专利费,对于中国厂商而言,苹果实际上获得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按照整机收取专利费是否有依据?

苹果与高通主要分歧体现在三处,一是高通公司双重收费,既收取芯片费用,也收取授权费用;二是“无授权,无芯片”,如果不为授权付费,高通将不提供芯片;三是高通公司授权费按照手机整机百分点收费,而智能手机中的许多创新与高通的通信芯片没有关系。

高通方面表示,长期以来,高通一向的政策是不向未获高通专利许可的公司销售芯片,这是因为在1990年高通刚刚起步时,高通就开始了对外技术许可业务,而当时高通根本没有芯片业务。当时高通研发了蜂窝移动通信技术,并将这些技术许可给移动产业的其他公司。在高通开始芯片业务并销售芯片时,继续保持了技术许可业务。在这个过程中,高通从未在芯片售价中包含知识产权的许可费,这样的做法没有妨碍竞争。

高通按照整机销售价格收取专利授权费用的模式也饱受争议,在日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针对高通的反垄断审判中,苹果首席运营官COO杰夫·威廉姆斯(JeffWilliams)出庭作证,谴责高通按照整机收取专利费的方式非常不合理。高通方面是如何解释这一问题呢?

MarkSnyder表示:“高通是按照智能手机整机的价格来收取专利费,从上世纪90年代初高通启动技术授权业务以来一直是这样做的。实际上,在高通开始技术授权业务之前,这已经是行业的惯例。其他的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都是根据整机的价值来收取专利费用。在高通的收费模式中,我们对于计算专利费的整机价格也做了封顶,封顶的手机售价限定在400美元,整机价格超过400美元的部分,是不收取任何专利费的。高通没有对其他公司的创新收取费用。”

他指出,高通拥有非常庞大的专利组合,包括14万件授权专利和专利申请,这些专利和创新涵盖了智能手机所有的主要功能领域。如果最终苹果和高通两家公司无法通过讨论解决问题,那么正在进行的诉讼可以解决问题。

对于如果FTC胜诉是否将会影响高通专利授权模式这一问题,MarkSnyder表示:“案件仍在审理当中,我们不能对法院可能做出的最后判决进行猜测。从FTC的角度来看,他们如果请求范围非常宽泛的救济措施,如果这样的救济措施被法院支持,可能会对高通的商业模式产生影响。但是我们认为FTC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其所请求的救济措施。我们能够清晰地证明,FTC请求的救济措施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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