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印发"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
时间:2024-07-05 00:00:00来自:智通财经字号:T  T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鼓励重点产业配套项目。大力培育低空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材料研制企业,支持主控芯片、动力系统、飞控系统、通信导航监视系统、机体、航电系统、关键材料,以及无人机反制等制造项目在广州市建设。

鼓励低空整机研发、制造、运营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对在广州市建设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通航飞行器、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运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100亿元(不含)的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予以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扶持(不含省级、区级扶持资金)。

原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3日

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加快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主体,推动完善低空基础设施、低空科技创新环境和低空多场景应用,促进低空经济及关联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主体

(一)支持低空经济总部企业。对本市低空经济领域总部企业,根据广州市总部经济政策给予扶持。对于研发制造类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等相应条件可认定为总部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给予总部企业人才户籍、人才绿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园入学、办税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粤港粤澳通行等各方面保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鼓励低空整机研发、制造、运营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对在本市建设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通航飞行器、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运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100亿元(不含)的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予以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扶持(不含省级、区级扶持资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鼓励重点产业配套项目。大力培育低空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材料研制企业,支持主控芯片、动力系统、飞控系统、通信导航监视系统、机体、航电系统、关键材料,以及无人机反制等制造项目在本市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100亿元(不含)的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予以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扶持(不含省级、区级扶持资金)。

支持低空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材料、软件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申报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相关政策给予财政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加大力度培育低空领域优质企业。统筹用好省市资金,支持载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无人机整机及配套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资金实行“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建设低空基础设施

(五)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规划建设适应低空飞行器航线需要的枢纽型起降场、垂直起降点、无人机试飞场地、自动值守机库、无人机起降机柜等。鼓励企业参与建设低空智联网,以及航空器起降、备降、停放保障基地和公共测试场地等,为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支持有条件的轨道交通站场、码头、公交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工具,并列入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加大低空科技创新力度

(六)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鼓励本市科研机构及企业聚焦低空产业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软件开发、服务应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承接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一批市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立项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企业申请适航审定。对在本市从事研发和生产制造并开展适航审定的企业,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有人或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和生产许可证(PC)的,对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公斤的大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市财政一次性资助1500万元;大型载物无人驾驶航空器,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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