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23日|据上证报,从青海省科学技术厅获悉,日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暂行)》,从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动力等4个方面提出22条深化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一揽子”具体措施,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创新动能。《措施》将于2023年11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