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与审慎并重,深圳联合多部门发布
时间:2023-09-14 00:00:00来自:南方财经字号:T  T

9月13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公众号上发布了《深圳市企业数据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全文。

《指引》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数据交易所、宝安区检察院,以及吉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深圳优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方力量,历时八个月编撰完成。

从发布和参编单位上可以看出,针对企业数据治理的困境,深圳联合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深圳数据交易所、互联网企业等多个主体,凝聚各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探索多元协作,共同打造多元共治的数据合规规范。这也将为下一步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工作奠定了基础。

具体来看,《指引》共分为六章、77条,内文涵盖数据安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数据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数据全生命周期合规、数据出境合规等。

作为一项明确的企业合规标准与行为指引,《指引》对于降低企业及其员工涉数据类违法犯罪风险、有效预防数据安全风险事件,落实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地进行场内数据交易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其中,针对数据审查、收集、使用、储存、交易等场景,精准识别数据全生命周期中的各类安全风险,搭建了全流程合规标准规范,为企业开展各类数据活动提供了全面、具体、可操作的指引,一方面完善了数据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另一方面为数据产品、数据工具、数据服务合规上市,进行场内交易提供了理论保障。

除了细化了体系,在容错机制上,针对“数据交易”环节,《指引》首次建立了企业数据交易的免责事由与容错机制,助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交易,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深圳数据交易所在解读时表示,这不仅契合了深圳市建立健全企业数据合规管理体系的实际需要,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办案提供参考,更有利于保护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数据权益,并通过多方协作,为形成“自治+他治”的数据合规共治格局,为进一步推动湾区数据要素的高效循环,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规范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然而,包容不是一味地“开绿灯”。深圳首次探索在合规指引中纳入行刑衔接内容。《指引》确立了数据合规行刑衔接机制,依法明确了有关刑事激励措施,又规定对依法需要行政处罚的,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建议。

同时,《指引》还首次明确提出了对于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经评估符合有效性标准的,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从轻或减轻的建议、意见,将数据合规的激励效果进一步延伸至行政监管领域。

深圳数据交易所方面表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数据全流程合规指引,意义重大。而《指引》的出台,将为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提供了“深圳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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