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浙江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7年,全面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体系、多元融合的生态体系、精准高效的服务体系、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和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平台经济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发展生态全面优化,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和平台网络交易额持续稳定增长,平台经济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在平台企业竞争力提升和一体推进公平竞争、监管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平台经济现代化治理先行省。
意见指出,支持平台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平台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平台经济底层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深入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进一步丰富数字化消费场景。鼓励平台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全方位、多场景、沉浸式消费体验。加快信息消费扩大升级,推动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数智赋能制造业升级。支持平台企业依托市场、数据优势,赋能生产制造环节,培育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新增长点。鼓励平台企业与园区、产业集群合作,协同探索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生产方式和服务模式,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争创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提升平台企业国际竞争力。支持平台企业实现多元化海外布局,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数字产业园区和海外仓等,培育上下游协同的配套服务生态圈。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提升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充分发挥“浙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为平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商事协调、法律顾问等服务。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加强拟挂牌上市平台企业的合规指导与辅导服务。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拓展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拓展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普惠共享、促进智慧交通转型升级等举措。
《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台经济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主基调,加快推进我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为我省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到2027年,全面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体系、多元融合的生态体系、精准高效的服务体系、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和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平台经济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发展生态全面优化,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和平台网络交易额持续稳定增长,平台经济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在平台企业竞争力提升和一体推进公平竞争、监管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平台经济现代化治理先行省。
二、主要举措
(一)增强创新发展动能,着力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体系
1.支持平台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平台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平台经济底层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工智能算力平台布局,加强算法创新与应用,构建算法转化与应用生态。支持平台企业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依法依规落实平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开放创新资源、发布众包任务等方式,更好开展技术研发等创新活动。进一步健全适应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保护权利人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2.推动平台企业模式创新。发挥创新引领的关键作用,打造“平台—场景—生态”模式,通过平台经济的开放创新机制,发展“产品+内容+生态”应用场景,培育互联网产业新生态。支持平台经济要素融合创新,试点推进重点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在工业制造、商贸物流、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拓展要素来源,加速要素流通和重组,推动平台经济发展模式创新。试点探索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资源共享新模式,盘活云平台、开发工具、车间厂房等闲置资源,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鼓励平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