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级制裁对欧洲带来的伤害并不亚于美国对伊朗、委内瑞拉、古巴、利比亚、俄罗斯等国施加的初级制裁
2018年美国单方面撕毁伊核协议,欧洲企业因此蒙受巨大损失,惊醒了欧洲
对欧洲而言,次级制裁潜在风险尤其来源于美元的“武器化”,因使用美元进行清算而与美国产生的所谓“最低限度联系”,可以令相关国家或企业遭受沉重打击
当前特别是乌克兰危机下,欧洲已意识到次级制裁还是逼迫欧洲在“美国或受制裁对象”中“二选一”的政治问题
法国国际关系和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阿里·拉伊迪在《隐秘战争》一书中指出,美国通过“长臂管辖”堂而皇之地对很多国家施压。次级制裁是美国滥施“长臂管辖”的一种典型手段,长期以来,欧洲国家和企业沦为美国次级制裁重点打击对象,工业、金融领域优势惨遭“洗劫”,引发欧洲不满情绪,并放大了跨大西洋分歧与冲突。
次级制裁是在初级制裁(即美国限制本国国民或实体服从对某国或实体的经济制裁并切断经贸往来)的基础上,通过“最低联系原则”和“效果原则”,要求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国民或实体也不得与被美国制裁的国家或实体发生任何经贸往来,并对违反者施加处罚的一种措施。次级制裁在极大程度上扩大了经济制裁的范围,其隐蔽性和杀伤力更强,被广泛批评为美国国内法律的不当域外适用和经济胁迫他国的霸权主义,因而一直受到各国强烈抵制。
近年来,以法国总统马克龙为代表的欧洲领导人对次级制裁的批评和质疑不绝于耳。
次级制裁打击欧洲
为防止第三国的境外交易影响其初级制裁的效果,美国专门设置所谓“最低联系原则”和“效果原则”,即只要与美国有某种哪怕极微弱的联系,包括在美设有分支机构、使用美元清算、使用美邮件系统等,或只要发生在国外的行为在美境内产生所谓“效果”,均可构成美国对第三国开展次级制裁的依据。多年来欧洲受次级制裁损失之惨重,令人触目惊心。次级制裁对欧洲带来的伤害并不亚于美国对伊朗、委内瑞拉、古巴、利比亚、俄罗斯等国施加的初级制裁。
美国利用《赫尔姆斯—伯顿法》《达马托—肯尼迪法》《伊朗自由和支持法》《伊朗全面制裁、问责和撤资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等制裁性法律,将古巴、伊朗、利比亚、苏丹、叙利亚等国列入制裁黑名单。同时,美国财政部设立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长期锁定一批欧洲大型跨国银行,就这些银行是否违反美国经济制裁规定展开跟踪调查。其中,因与相关黑名单国家存在金融往来,法国、英国、德国银行业成为次级制裁的“重灾区”。
2012年英国汇丰银行、2014年法国巴黎银行以及2015年德国商业银行均被美国司法部指控利用美国金融系统和美元结算系统为伊朗相关实体提供账户、信用证、资金支付等金融服务。美国司法部分别向汇丰银行和德国商业银行开出19亿美元和15亿美元罚单,向巴黎银行开出89亿美元的天价罚单,成为美国司法史上向外国银行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
除缴纳罚金外,巴黎银行所受处罚还包括13名高管被迫离职、禁止在美国从事美元结算业务为期一年。作为当时欧洲第一大银行的法国巴黎银行受到沉重打击,2014年其全球净收入因巨额罚金骤降。
随着2015年《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即伊核协议)的推出,美国放松了对伊朗的经济制裁,次级制裁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解除。欧洲西门子、空中客车、大众、道达尔、雷诺、达飞海运、安联、马士基等跨国公司看好伊朗发展机遇,投入“真金白银”,在伊朗能源、银行、物流、金属业、矿业开采、制造业等领域注入大量投资项目。然而,2018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单方面撕毁伊核协议,让欧洲在伊朗开展业务的企业再次面临次级制裁风险。欧盟尝试通过外交、司法手段免于次级制裁,欧盟高级官员也劝说欧盟成员国企业不要屈从于美国次级制裁威胁,继续与伊朗的投资和贸易往来,但欧洲企业最终还是畏于次级制裁压力,被迫在短时间内从伊朗撤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近年来,美国转而强化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因欧盟与俄罗斯经贸往来更为密切,故潜在次级制裁的风险更为突出。从2017年起,美国通过《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案》(CAATSA),对俄罗斯的武器及相关物资、金融服务、能源、金属与采矿等行业实施制裁,严重影响欧盟各国与俄罗斯的经济交往活动,并对欧盟各国经济民生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在涉及欧洲民生领域、保障欧洲天然气供应的“北溪2号”和“土耳其溪”管道项目建设方面,美国通过《保护欧洲能源安全法》(PEESA)扩大了次级制裁范围,令参与这两个管道项目建设的欧洲企业面临次级制裁的压力。特别是乌克兰危机升级以来,美国率先对俄罗斯发起全面制裁,欧盟被迫切断从俄罗斯的能源进口,造成目前欧洲面临有史以来最大的能源危机和通货膨胀危机。因能源成本持续上升,欧洲既面临民众购买力日益下降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更被制造业外迁带来的经济结构性风险所困扰。
欧洲不满
欧洲对美国次级制裁的不满由来已久,伴随近年来欧洲所受次级制裁伤害范围与影响程度持续扩大,不满情绪更是高涨。
近二十年来,大量欧洲学者通过系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