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沪记者12日上海专电》近日,多间媒体报道,有新冠康复者在沪遭受就业歧视、被逼露宿街头,而且此事并非孤例,引发社会热议。
针对上述现象,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昨日(11日)在上海疫情防控发布会上回应称,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尹欣指出,上海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不过,《财新》引述多位企业主表示,企业在招聘中也不想歧视,此举实属无奈。因为新冠康复者若不幸复阳,公司所有员工都要算密接被隔离2天,办公场地也要封闭管理,这将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很大影响。
此外,上海发布的复工政策里,企业是防疫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复阳传播,企业负责人要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