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碳中和"需调整产业结构
时间:2021-08-13 00:00:00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字号:T  T

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不同点在于,欧美已经是高收入国家,而中国是处于人均收入需进一步提高的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碳中和”的进程中,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GDP尽可能“双脱钩”,即GDP与化石能源脱钩、与能源电力需求增长脱钩。目前有快速大规模增长可能性的风电光伏对总电量的贡献仅有9%,还无法满足较高的电力消费增长。如果经济增长依然伴随较高的能源电力需求增长,则不利于碳减排和能源结构调整。

 

“十一五”以来节能减排与能源效率的提高取得了长足进展,相比2012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了近四分之一。由于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产业结构耗能大,总体碳排放高是中国产业的现实情况。2020年中国三个高耗能产业(钢铁、水泥和有色金属)消耗了21.4%的电量,超出风电和光伏发电量总和(9%)的2倍。因此,在当前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下,实现低碳发展和清洁转型存在较大的挑战。除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系统,产业结构调整也是实现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和绿色转型的关键。

 

目前中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仍然是“生产型”而非“消费型”。以煤炭消费为例,中国的煤炭终端消费中,约有三分之一用于直接消费,约三分之二用于资本形成。相对较低的人均资本存量意味着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能源需求还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参考多数已实现“碳达峰”的发达国家人均资本存量和人均能源消费的发展历程,目前中国人均能源消费量还处于“碳达峰”前的上升阶段。

 

“生产型”的能源消费结构使得电力需求与GDP的关系密切,且影响较大。改革开放以来GDP增长、产业结构变化以及效率改进都是影响能源电力需求的重要因素,GDP增长在大部分时间内与能源电力需求正相关,产业结构变化和效率改进与能源电力需求负相关。在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的背景下,若不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GDP增长将持续伴随着较高的碳排放,因此产业结构调整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首要任务之一。

 

“生产型”的能源消费结构比较容易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减少能源需求和进行减碳。在多数已实现“碳达峰”的发达国家中,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往往都在65%以上,其中低能耗高产出的高技术行业和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较大,工业耗能相对较低。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中国第三产业对GDP贡献率为47.3%,相对于“碳达峰”国家的平均水平而言,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进一步提升第三产业在GDP中的占比,抑制第二产业的能源需求规模,有利于兼顾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同时节能降耗、减碳减排。

 

通过碳交易市场和电价体制改革抑制高耗能产业或助推实现产能转移。产业结构调整实际上是实现资源在产业间再分配的过程,市场化工具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从而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能转移。目前工业生产的诸多外部性成本,如碳排放和环境污染等,在现行的市场体系中尚未得以充分反映在商品价格上。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将这些外部性成本体现在价格信号当中,并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经济主体主动采取转型升级或节能减排措施,可以在实现碳减排目标的背景下,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

 

然而,中国制造业全球领先的竞争力受益于成熟完备且高效化的产业链,因此产业结构调整过程应着力于关注和提升制造业产业链的现代化、智能化和清洁化。产业竞争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全产业链的竞争力,即整体的产业链高效率和完备的本土产业链。因此产业调整过程中的轻重缓急应关注某个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以钢铁行业为例,2020年中国贡献了全球近57%的粗钢产量,但行业整体平均销售毛利率却落后国际平均水平。因此,通过完善碳交易市场和推进电价机制改革来实现高耗能产业减产限产和产能转移的同时,政府的产业调整政策和产业规划布局也应对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鼓励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优先压减低附加值高污染的高耗能产业,实现产能升级和经济新动能转化。

 

中国能源消费结构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还需要走很长一段路,目前能源消费与GDP增长关系密切,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减少能源消费对GDP的影响很大,“先立后破”的思路对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的不仅是能源结构调整,也是社会经济各方面的调整与变革,因此相关战略或政策应重点考虑整体系统成本和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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