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文言志】
港府今年的财政预算案重点在稳经济、纾民困。透过逾1200亿元的逆周期措施,缓解经济下行及疫情打击带来的痛感与压力,发挥资源运用的杠杆效应,尽力让市民、打工仔和企业也受惠。同样重要的,是抓紧未来发展的大方向与新趋势,策略性地在关键环节加强政策引导、措施配合和资源投放,让香港的产业发展更丰富、多元和互动,并增添新动能。
7月4日早晨6:00开始,香港特区政府“消费券计划”如期正式登记。此举深得人心,开始登记3小时网站即被挤爆。
再派360亿消费券
笔者在上午9:05收到微信消息提示,10:08登录“消费券计划”系统网站,排队等候登记,直到下午4:30才进入登记平台,历时6个多小时,简直令人震撼。而且,在进入政府“智方便”(iAMSmart)系统时,却又显示网络繁忙,无法登入。在等候过程中,系统一度显示前面排队的人数高达30多万。
据媒体报道,截至当天下午6:00通过电子登记人数已突破155万。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当天早上因极度繁忙,令登记电子消费券及作身份认证的“智方便”系统一度出现障碍。稍后系统恢复正常运作,但由于登记消费券人数众多,市民需较长轮候时间方可进行登记。发言人呼吁市民无须急于在今明两天登记,在未来两星期(即7月17日或之前)完成的电子登记,均会同步在8月1日收到第一期消费券。
本次“消费券计划”覆盖人群更广,凡18岁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新来港人士,只要过去两年没有长时间不在香港,均可申领电子消费券,而参与广东或福建计划的长者、在境外求学的学生等特殊情况人士也属符合资格。
本次合资格申请者约720万人,每位合资格人士可获派5000元,涉及款项约360亿元。
但有三类人不可领取,包括外佣、外国留学生、来港工作的外地人士。
有利于刺激本地消费
本次电子消费券通过四家营运商发放,四家合资格营运商为WechatPayHK(微信支付)、AlipayHK(支付宝香港)、Tap&GO(拍住赏)及八达通。巿民可结合自身需要和消费习惯选择合适的储值支付工具领取及使用消费券。其中,经支付宝香港、拍住赏和微信支付获取的消费券分两次发放2000元和3000元,前者有效期为5个月,后者有效期为3个月,市民可将两期合并使用。
在7月4日至17日完成的电子登记,申领者可于8月1日取得第一期消费券,第二期则于两个月后即10月1日发放;两期消费券均于12月31日到期。于7月18日至8月14日完成的电子登记及所有书面登记,申领者可于9月1日取得第一期消费券,第二期则于11月1日发放;两期消费券均于2022年1月31日到期。
通过八达通获取的消费券则分为三期,首两期各2000元,相隔两个月发放,而第三期的1000元将于第一期金额发放起计的指定期间内“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满4000元后发放。
电子消费券合资格消费包括本地零售、餐饮、交通、服务业;网上或实体消费均可。但原则上不适用于政府收费、公用事业收费、公共机构收费、教育开支、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捐款等。
特区政府希望藉该计划刺激市民消费意愿,让所派发金额在本地经济流转,以推动本地经济复苏。此外,电子支付对未来零售发展属重要市场基建,此计划有助于鼓励更多市民和商户使用电子支付方式。
市民多选电子方式
合资格人士只可就消费券计划登记一次,并选取合适的储值支付工具领取及使用消费券。每个储值支付工具账户亦只可登记一次。登记期为2021年7月4日至8月14日。
合资格人士登记时须提供姓名、身份证、可收取短讯的本地流动电话号码,并选择支付工具及填写账号。同时,须做出“在港居住”要求等项下的登记人声明及承诺。
合资格人士可选择电子登记或书面登记的方式。在今年6月18日或之前年满18岁的合资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来港人士,可于7月4日早上6时起透过消费券计划网站进行电子登记。选择以书面表格登记的合资格人士则可于7月5日起在工作时间内将填妥的表格连同香港身份证复本投进指定的560个收集箱。
电子登记方面——合资格人士可在消费券计划网站进行电子登记。登记人可透过“智方便”应用程序或上载其香港身份证复本作身份认证。如登记人在2021年6月18日前已成功登记现金发放计划及获发款项/领取支票,亦可透过回答两条关于现金发放计划登记数据的问题作身份认证。
书面登记方面——合资格人士可选择递交相对应的《消费券计划登记表格》并连同其香港身份证复本于办公时间投入任何一间邮政局或指定银行分行内的表格收集箱,无需亲身排队递交表格。
书面登记表格收集箱设于中国银行(香港)、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下属各分行,民政事务署、社会福利署办事处及邮政局下辖各区邮局。
唯书面登记表格不接受邮寄、传真、扫描或电邮的方式递交,个人须将签署后的表格投入指定的收集箱内。
对消费券施加期限
微信支付、支付宝、拍住赏,消费券会在发放当天自动存入已登记的储值支付工具账户。
八达通,登记人需以已登记的八达通卡拍卡领取消费券,领取期限为消费券发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