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秘密司法管辖区(以下简称“避税港”)业务侵蚀到本国利益时,对避税港进行制裁也不可避免。目前拥有制裁权的主要是欧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和美国三大经济体。而欧盟每年对避税黑名单的动态更新,使跨境投资人士对此关注度提升。
按照欧盟理事会的规定,避税黑名单一年更新两次。上一次名单更新中,开曼群岛被顺利移除,此举曾在跨境投资圈引起热议。2月23日,欧盟公布今年首次名单,巴巴多斯被移除,取而代之的是多米尼加。
截至目前,欧盟避税黑名单上还有12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安圭拉、多米尼加(新加)、美属萨摩亚、斐济、关岛、帕劳、巴拿马、萨摩亚、塞舌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瓦努阿图。随着新一轮名单的更新,其结果也成为跨境业务的一份投资指南。
在国际税收舞台上,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自2008年开始,逐渐从“观察员”转向“参与者”,在税收协定相关措施的制定以及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多边公约方面做出的贡献,在专家和政府人士看来“值得骄傲”。
名单更新
通过法律手段制定低税率的税收体系和不透明的金融信息制度吸引外国投资者,这些地方被称为避税港或避税天堂。
欧盟公布的上一轮名单中,开曼群岛被顺利移出黑名单,这成为跨境投资圈热议话题。作为耳熟能详的“避税天堂”,开曼群岛亦是国内众多互联网公司首选的注册地。
相关资料显示,作为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数达8万多家。不仅如此,开曼群岛还拥有世界上超过四分之三的对冲基金和1.9万亿美元的存款。因此,当欧盟对开曼群岛开出黑名单的“罚单”时,从事跨境投资业务的人士对此颇感震惊。
“避税港进入欧盟黑名单,对投资者来说最大的影响就是合规成本要提高。”深圳某投资集团负责跨境业务的罗恒(化名)对此分析。由于政策变动,过去一年罗恒工作重心是对避税港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重新调整。
在罗恒的记忆中,避税港几乎每隔几年就会出台一些新政策,但无论怎么调整,作为避税港优势业务的投融资项目都不会改变,然而在开曼群岛被列入欧盟避税黑名单后,罗恒固有认知被打破了。
由于在集合投资领域缺乏相应的经济实质规定(即投资者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后,要有一定的人员和办公场所等硬件配套),开曼群岛在2020年2月被欧盟列入“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
之后,为了尽快从黑名单中除名,开曼群岛先后发布了《经济实质法》和《2020年私募基金法案》,以期对集合投资基金的税制架构进行全新改革。
一位不愿具名的税务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介绍,当前很多跨国企业,出于商业原因考虑会将单层或多层控股公司设立在开曼群岛。伴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对控股公司来说,《经济实质法规》的要求是对多层控股链中的中间控股公司增加实质(固定人员和办公场地)要求,一旦企业按照规定实施,就会给集团带来额外成本。
2020年底,罗恒收到了“四大”之一的某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一封邮件。邮件标题是关于2021年私募基金在开曼投资建议,同时邮件下方还附有两个文件,一是开曼群岛政府发布的《2020年私募基金法案》,二是企业投资风险意见梳理。
邮件发出时间恰是开曼群岛被移出黑名单之时。作为跨境业务圈公认的权威机构,“四大”向来对市场变化最为敏感。这份邮件也折射出新税收秩序环境下,传统避税港业务正在发生变化。
20世纪90年代末期,罗恒第一次跟团队去避税港考察时,他眼中的避税港是一个人口不足几万人,硬件和城市建设都比较落后的小国,但就是这样一个小国,在此投资的公司资产规模却高达万亿美元。
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群岛等纷纷通过法律手段制定低税率的税收体系和不透明的金融信息制度吸引外国投资者,这些地方被称为避税港或避税天堂。
在从事跨境税务咨询业务的崔泽看来,在这个由政府、银行、会计师和律师等人员组成的离岸世界里,资本并没有迁移到能发挥比较优势的地区,而是聚集到了能得到最优税收政策的区域。
计划落空
“OECD制定黑名单,也是希望对避税港进行惩罚,从而使避税港能对大国表现出主动服务的态度,但结果却差强人意。”
早期的避税港,因为没有外汇和金融账户管制,且具有严格的商业保密制度,一度成为外国投资者的首选之地,跨国集团的大规模出现就是避税港迅速发展的产物。
随着时间的推移,避税港的滥用以及洗钱、贿赂等有害税务实践行为引起全球关注。OECD估算,全球每年因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导致的企业所得税流失已达到1000亿~2400亿美元,占其全球总规模的4%~10%。
作为拥有全球主要避税港的富国俱乐部,OECD首次承认了避税港的危害性,“避税港的危害性确实很大。”
OECD承认,避税港和相关的离岸活动侵蚀了他国的计税基础,扭曲了贸易和投资形式,破坏了公平性、中立性和社会普遍接受的税务系统形象。这种有害的低税率竞争减少了全球的福利,破坏了纳税人对税务系统公正性的信息。
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