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效性与市场性统一中做好降费让利
时间:2020-07-25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以“规模性政策”纾困惠企和激活市场活力,是当前一个时期各类调控政策的主导方向和重要价值取向。笔者认为,做好对实体企业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让利工作,需要自觉协调好“时效性”与“市场性”关系,在环环相扣、协同有序、切实管用中,保证各类调控政策效力直达市场底层与实体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积累了一些结构性问题。其中,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在发展速度与质量上的趋势性不同步,以及由此带来的利润分配与积累状态的结果性不协调,成为影响或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这种情况下,加上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国际环境变化等叠加因素影响,作为市场基本力量与主体的实体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此,管理层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性措施,帮助实体企业减轻负担,走出困境。

应该说,这些政策措施的力度非常之大。比如,要求引导并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这表明面对复杂形势与严峻挑战,管理层解决这些问题的坚定信心与强大决心,也说明保护市场基础性主体的重要性。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必须把保市场主体并激活内在活力作为稳住经济基本盘的着力点、主攻方向和动态目标,各个方面的工作都要始终围绕这些来进行。

对实体企业的减税降费让利,从表层上看,是对其经营成本的直接减轻,而从深层上看,是对以实体企业为中心的相关主要利益关系的间接调整。因此,要力求在“时效性”与“市场性”的统一中进行。

所谓时效性,就是要充分利用好各类调控政策与要求的“窗口期”,确保减税降费让利措施快速落地并取得实效。不应否认的是,减税降费让利是应对叠加性问题的阶段性手段,不是政策措施与手段的常态。因此,需要不失时机,在“既快又准”中看到明显变化,取得显著效果。首先,要在形成统一共识上体现“快”。保市场主体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基础性、根本性目标,必须要在协调市场各方利益格局关系中,为实体企业的“先生存”和“再发展”腾挪更多的空间与力量,并激活内在活力。市场各方要正确认识和理解管理层关于减税降费让利政策的意图、内容和目标,把行动自觉统一到其部署要求中,用主动作为、自觉担当、形成合力的状态做实这一工作。其次,要在确定主导路径上体现“优”。坚持在丰富中优化,在灵活中务实,遵循减税降费让利的不同特点和内在要求,根据实体企业的实际状况,选择不同方式和实现途径。要特别注意克服因为套用、照搬原有流程可能使相关政策不能落地的窘态,既不简单化又不机械化地构建政策措施直达实体企业的多种通道和捷径。要加快内部流程建设和改造步伐,明确关键环节的要素性条件与流程性要求,保证政策落地的过程效率。再次,要在选择主体对象上体现“准”。针对不同实体企业减税降费让利的条件与环境差异,把过程中的“快”与对象中的“准”结合起来,以分层分类选择为前提,灵活匹配相关工作流程。财政、税务、金融机构等单位要加大业务沟通与深化业务合作,利用大数据手段与大客户流量资源,优化绩效考评与管理导向,形成自上而下与由下而上相结合的工作格局,放大调控政策精准落地的效能,避免因局部利益考虑出现的政策“空转”。

所谓市场性,就是减税降费让利实施过程中的方式与手段,要坚守契约精神,避免走进“一锤子”买卖的死胡同。就是说,既要解决实体企业紧迫的生存问题,又要建设从容与长期的发展机制,避免陷入老问题解决了又形成新问题的循环怪圈。因此,一方面,要自觉处理好“大水漫灌”与“放水养鱼”的关系。实施减税降费让利的方式方法,不能上下一般粗,内外一个样,大小一个标准,避免“大水漫灌”,不走“救济式”的老路。要在加快透明实体企业信息的前提下,建立公平与有效的运行机制,区别“税”“费”“利”具体到不同实体企业的差异化落地落实形式,用市场化手段而不是行政分配式方式完成减税降费让利,从被动“输血”转变为主动“造血”,让市场中可以生存的“鱼”有足够的“水”。另一方面,自觉处理好“短期管用”与“长期有效”的关系。在实施减税降费让利过程中,必须丰富手段方式,把同等尊重市场不同主体的地位和权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能粗放化、简单化和浅显化。比如说,对于实体经济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欠息,除有特别的政策规定外,不宜采用大面积免除的方式,而是在统筹“个性”与“共性”、“静态”与“动态”、“眼前”与“长远”关系的基础上,系统性、整体性拿出综合解决方案,采用贷款再定价以及各类产品再组合的方法,通过新的服务与产品来体现与消化,把降低实体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融入长期合作过程之中。总之,对实体企业的减税降费让利,需要把短期直接减轻成本负担与长期健全发展机制结合起来。

做好减税降费让利,对于解决我国经济爬坡过坎中的紧迫性与积累性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时效性是保证市场性方向的手段性要求,而市场性则是体现时效性特征的根本性原则,两者的有机统一,对于完成“六保”任务中的保市场主体至为关键与重要。

(作者系资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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