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已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260项制度创新成果
时间:2020-07-10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7月10日,商务部召开关于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网上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介绍,在中央层面,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了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包括集中复制推广143项,“最佳实践案例”43个,有关部门自主复制推广74项。在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18个自贸试验区已在本省份内推广了1151项制度创新成果。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37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唐文弘表示,本次37项改革试点经验,从推广范围看,31项推广至全国,6项推广至全国自贸试验区、保税监管场所等特定区域。

从涉及领域看,包括投资管理领域11项,贸易便利化领域11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4项,事中事后监管领域6项,人力资源领域5项。

从经验类型看,既有切口小、见效快的政策创新,如“领事业务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也有全流程、集成度较高的制度优化,如“企业套餐式注销服务模式”、“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等整体性创新。

从实践效果看,这些经验是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探索创新中总结提炼得来,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便利了群众办事,而且风险可控。相信在全国复制推广后有助于打通理顺相关领域的堵点难点,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从来源地看,这一批37项经验是商务部会同前12个自贸试验区梳理形成的。唐文弘表示,相信2019年8月新设立的6个自贸试验区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也将作出新的贡献。

唐文弘进一步指出,第六批经验在前几批的基础之上,持续针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难点堵点,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深化探索,形成了协同推进效应。上述成果复制推广后也必将带动全国营商环境的优化,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自贸试验区也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平台。今年前五个月,全国18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602.5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7%的外商投资。其中,原12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518.7亿元,同比增长18.4%。

唐文弘表示,这充分说明了外资企业对自贸试验区的信心。他认为,外资企业选择自贸试验区投资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疫情防控的重大战略成果,在当前形势下,夯实了优良营商环境的坚实基础。商务部近期调研显示,外资企业认为,自贸试验区最具吸引力的3项因素分别是:政府服务高效、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

唐文弘说,自贸试验区一直是“放管服”改革的探路者和领跑者,在证照分离、企业简易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多项改革上先行开展试验,不断取得突破。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积极创新进出口货物监管模式,推进口岸降本增效。在投资自由化方面,不久前,2020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颁布,将于7月23日起实施。特别管理措施从去年的37条缩减至30条,在医药、教育等领域进一步加大了先行先试的力度,将为外资企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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