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作家靠稿费过得怎样
时间:2019-07-26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作为一名全职写作者,最近每月到发钱的那几天总要皱眉头,今天一时兴起算了下缴税额,发现月入不到一万的自己,缴税额居然和收入1.7万的上班族差不多,不由得悲从心来。

按照一般流行的说法,似乎民国时期是文人赚稿费的好时光,1920年代像鲁迅这样的作家是每千字3-6元,而一般没什么名气的作者是每千字0.5元到2元。

而上个世纪20年代上海工人的月收入多为10-20元。作家们动动笔每月刊登几篇文章,就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人。据说鲁迅在上海时每月收入达700元,用几个月的稿费,就能买下一个北京四合院。读到这里,今天的作家们不由得心生感慨,要知道就连今天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想在北京买房也不是容易事。

但且慢,我们必须从理性的角度去分析问题。

首先,民国时期的北京很难说是一线城市,当时中国房价最高的地区是上海、天津等地的租界区,与租界的洋房比起来,传统北京四合院根本就不是什么好房子,卖得相对便宜是很自然的事情。

当时北京的四合院价格在800-3500元之间,而想买一栋上海租界的体面住房却需要5-6万元,所以鲁迅能买北京四合院,可到了上海却还是租房住,他的收入虽多但开销也大,同样很难在当时真正的一线地区买房。

晚清民国时期中国稿费最高的大概是梁启超,他的稿费达每千字20元,但这稿费在其他国家完全不值一提。当时日本作家最高的稿费标准是千字500元。

其次,无论鲁迅、胡适,还是梁启超、张爱玲,按现在的话来说,都是当时的“头部作者”,他们的稿费情况,其实不能代表民国作家的常态。

1905年科举废止后,全国仅秀才就有几十万人之多,他们一下子失去了前途,纷纷进入各行各业谋职,而文人卖字为生,靠润笔而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但残酷的是,民国的出版业是一个非常小的行业,1932年全国印刷出版业等营业总额,只相当于美国一家杂志《星期六周刊》年营业额的1/3到1/2。

经粗略统计,在晚清民国时期,出版过书籍的作家和翻译家只有4500人左右,这个数字本身小得惊人,说明当时大多数的文人,根本没可能得到赚稿费的机会。

所以我们才能理解,当废科举的消息传来,已经幸运地能靠写作生活的吴趼人(《20年目睹之怪现状》的作者),为什么会既伤感又自得地感慨:“今而后,神嚎鬼哭也”。

而且,在民国时期,能不能成为“头部作者”,也不是光看文学才能,鲁迅就曾经感慨:“其实在……以此得活者,岂诚学术才力有以致之欤?”

21世纪的今天有了自媒体,写得好的人哪怕实在找不到发表途径,也可以自己发在公众号或者头条号上,真的写得好不怕被埋没。但民国时期却不是这样。

民国的文学期刊和出版机构规模都不大,多属于一些文学社团。在稿源选择上都以圈内稿件或熟人介绍稿件为主,以注重质量著称的商务印书馆为例,早期的作者是以福建和浙江籍占多数,1949年前,商务印书馆出版5种以上书籍的32位作家里,属于该馆自己成员的就有6位。所以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出版界一直被人批评,说被少数作家给垄断了。

总的来说,在民国想成为一名靠稿费生活的作家其实是很困难的,你必须混文人圈子,又幸运地得到大家的赏识。

而即使踏入这一行,也不代表你能赚到钱。以鲁迅的大文豪身份,也经常会被赖账或者盗版困扰。他亲手协助建立的北新书店,就拖欠他的稿费和版税十六七万元,以至于他不得不花大量精力用在码字以外的事情上。

在2018年,据说网络文学驻站签约作者数量达68万人,其中47%为全职写作,也就是说仅仅网络文学就解决了30多万人的生计,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天虽不完美,但确是写作者最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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