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出台
时间:2019-04-29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国务院近日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提出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主要举措,明确将更多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范围,明确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股权激励,支持国有创投核心团队持股、跟投。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方案》改革的主要举措包括:一是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通过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章程约束、发挥董事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二是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出资人代表机构对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三是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提升资本运作能力,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四是完善监督监管体系。通过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整合监督资源,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对国有资本的全面有效监管。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方案》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首个对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进行系统规范的落实文件。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对记者表示,实行清单管理是文件核心。国资委具有多重身份,但是其行政权力不能替代股东权利,这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关键点。

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中,曾提出“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但无具体解释。本次《方案》在“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部分,对权力清单用150余字的篇幅进行了阐述。正略咨询合伙人、正略金融研究所执行负责人刘剑锋对记者表示,这明确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导向。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分类开展授权放权”部分,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出要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审批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支持所出资企业依法合规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分红权、员工持股以及其他方式开展股权激励,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作为投资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

刘剑锋认为,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股权激励,特别是针对其中的国有创投及创投管理企业进行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这意味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拥有更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经营灵活性,有利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活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方案》还要求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在所出资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资本流动性,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股权运作、价值管理等能力,通过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后投向更需要国有资本集中的行业和领域。

此外,《方案》主要目标中,“将更多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范围,赋予企业更多经营自主权”的提法,应引起尚未进入试点范围的央企充分重视。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改组成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将“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摆在突出位置。

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数量已扩至21家。今年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加速落地。业内人士预期,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主要平台的“管资本”将成为主旋律,国资投资运作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国企改革的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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