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南鹏:建议建立大湾区金融数据安全流动试点
时间:2019-03-04 00:00:00来自:财新网字号:T  T

【财新网】全国政协委员、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沈南鹏2019年两会就大湾区和基础科学研究提案。沈南鹏认为,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内数据流动存在明显障碍,需创新数据安全技术和数据治理方式,并主张从金融科技领域进行试点。

沈南鹏指出,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数据流动存在明显障碍,要在大湾区“一国两制”的环境下实现数据的充分流动面临大量挑战,尤其面临数据出入境安全问题。

他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在具体场景试验和培养新的数据安全技术和数据治理方式。沈南鹏进一步解释,建议金融科技为试点,因其在信息化程度、数据规模、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优势明显。同时,如果从防欺诈、反洗黑等领域入手,通过大数据共享提高金融风险监管能力,则风险相对可控。沈南鹏认为,一旦在金融行业试点成功,或可对其他领域起到“一通百通”的示范效应。

沈南鹏指出,这一方案目前已在法律、政策、技术等方面具备可行性。具体而言,《网络安全法》为数据安全流动确立了基本法律框架,《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已就两地跨境数据流动在电子商务合作领域立项,人工智能、同态加密、分布式计算等新技术也为试点提供了可能。

由此,沈南鹏建议尽快成立联合专责小组,以打通粤港澳金融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壁垒;选取业务体量大、风控能力强的部分重点机构作为先期试点的实施主体;并在三地已经达成共识的CEPA框架下寻找可优先共享的数据。

此外,沈南鹏还主张应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等方面,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基础科学研究发展。

沈南鹏指出,2011年到2017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从411.8亿元增长到920亿元,增长了123.4%,但政府财政投入占比高达90%左右,社会力量投入占比甚微,且社会捐赠中用于基础科研的比例偏低、参与基础科研的民间科研机构力量不足。

税收等法律法规存在滞后,限制基础科研发展。沈南鹏举例称,由于免税政策对非营利组织中的人员薪酬有限制,高端科研和管理人才如果获取合理薪酬则会对机构申请免税资格带来影响,沈南鹏认为该类问题亟待解决。

对此,他建议加大社会捐赠于基础科研领域的税收优惠,将科技类民非纳入政府科技领域政策管理和资金支持范围,并强调在科技类民非的免税资格的认定方面采取更为明确、操作性更强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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