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安:鼓励生育不能演变成强制生育
时间:2018-08-17 00:00:00来自:腾讯财经字号:T  T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人口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口拐点”提前到来的迹象日益明显。目前,讨论全面放开计划生育政策已成为上至政府下至普通民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而有关专家提出在全面放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设立生育基金的建议,更是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学术性讨论固然必要,但必须提醒的是,生育政策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鼓励生育不能演变成强制生育。

干预性生育政策导致人口拐点提前到来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自诞生以来,就带有强烈的生育干预色彩。也即政府通过强制性的生育政策,对民众的生育行为进行人为地干预,从而达到减少生育行为、控制人口增长的目的。从政府公布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干预性的生育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一个比较普遍的说法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三十多年来,我国共少生人口3亿。虽然该数据受到很大的质疑,但计划生育政策在改变中国人口发展进程,推动人口拐点的提前到来,发挥了独特的积极作用。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预下,叠加经济社会发展给家庭带来的生育观念的变化,我国的人口变化速度远大于其他国家,特别是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以及城市少子化甚至无子化现象严重,使得我国的人口形势开始变得严峻起来。为了防止人口数量突然逆转带来的“硬着陆”,中央政府逐渐放松了计划生育的管制力度,从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到“双独二孩”政策、再到“单独二孩”政策,2016年后又开始实行“全面二孩”政策。鉴于这些渐进式的放宽生育政策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目前对于是否要全面放开计划生育政策也正在取得全民共识。从地方来看,不少地方政府在鼓励生育方面也进行了诸多的探索,主要措施包括了延长产假时间、提高生育补助等,还有少数地方突破了当前全面二孩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生育三孩的家庭也同样可以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一些补助或免费服务项目,也适用于三孩家庭。

生育基金制度是对单身人士的强制收费

根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的设想,其目的就是在全面放开生育的前提下,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其主要措施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生育基金并领取生育补贴,用于补偿妇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断劳动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损失。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生育基金采用现收现付制,即个人累计缴纳而尚未取出的生育基金,可用于政府对其他家庭的生育补贴支付,不足部分再由国家财政补贴。

从内容和做法上来看,该设想明显借鉴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但鼓励生育政策显然与养老保险的性质存在着重大的差别,如果将两者混为一谈,不仅不会对鼓励生育产生积极作用,还会加重缴费者的负担,甚至侵害不生育者的自主权益。因为养老保险是一种可以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但生育与否则从本质上来说属于个人选择。政策的设计只应侧重于鼓励和支持,而不是强迫和惩罚,否则会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

鼓励生育切勿走向强制生育

从国际上来看,大多数国家都是采取鼓励生育而非惩罚不生育者的政策。比如德国设立了儿童金制度,每个孩子每个月可以从国家领取补助,直到18岁成人。并且随着孩子数量的增加,补助金额也越高。韩国政府规定,对于养育3名及3名以上未满18岁子女的家庭及养育者,在购买汽车时将享受减免使用税及登记税的优惠政策,对于低收入家庭的新婚夫妇还可以提供保障性住房。在人口出生率低、人口老龄化严重的日本,则是出台了“父母休假法”、“新天使计划”等生育鼓励措施。当然,在韩国、俄罗斯以及美国的个别州,也有专门针对未婚人士的“单身税”或相关的差别性对待政策,不过这些政策容易引发社会争议而存在着一定的实施困难。

对于目前的中国而言,还是应该尊重国际社会的主流做法,采取更多的鼓励性生育政策为宜,而对强制性的和惩罚性的缴费制度须慎重行事。另外,为应对人口拐点提前到来,还可以加快延迟退休政策的推出,提高全社会劳动参与率。而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就业质量取代就业数量,则被国内外证明是最有效,也是最能持久的劳动力与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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