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 从“生育惩罚”到“生育奖励”的冰火两重天
时间:2018-07-13 00:00:00来自:腾讯财经字号:T  T

近几年来,东北的人口问题越来越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近期,《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公布以后,引发网上热议,众说纷纭,嘲笑者有之,抱怨者有之、调侃者有之。细读《规划》,发现最大特色在于提出要“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至于谈到引进人才、延迟退休、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则并不新鲜。本文将在介绍“低生育率陷阱”理论的基础上,对比日本的生育鼓励政策效果,分析辽宁省的生育形势,进而对其生育奖励政策作简短评论。

《规划》探索二孩生育奖励政策,说明政府意识到现在的生育水平太低了。然而,生育水平多低才算是“太低”呢?这里有必要厘清“生育水平”这个概念。生育水平是人口学中“总和生育率”(TotalFertilityRate,简称TFR)的通俗叫法。它是以一个时期的妇女分年龄生育率的加总,作为衡量这个时期妇女生育状况的指标。当生育水平低于2.1时,就可以称为低生育水平。当生育水平长时期远远低于2.1的时候,究竟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这是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现象,没有任何经验可参考。

在发达国家完成人口转变、长期处于低生育水平的背景下,几个奥地利学者提出了的“低生育率陷阱”假说(WolfgangLutz,etc.,2006)。他们不满意现有的人口预测和人口转变理论,认为在人口、社会、经济三方面因素的作用下,欧洲的生育水平存在螺旋式下降的风险,而不只是停留在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上。一旦生育水平出现螺旋式下降,那么人口老龄化就可能比现有的预测结果更加快速和严重。以1.5的生育水平作为临界点,当一个国家的生育水平低于1.5时,就说明这个国家处于“低生育率陷阱”之中。低生育水平一般都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并可能使福利国家制度陷入困境,具体表现之一是主权债务危机。因此可以说,低生育水平是发达国家的“富贵病”。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患此“富贵病”,可谓历史上绝无仅有。在“低生育率陷阱”理论提出以后,引起了许多发达国家的恐慌,纷纷出台各种鼓励生育的政策。吊诡的是,在一个以推崇市场自由、反对政府干预著称的奥利经济学派诞生地,当地学者居然提出了一种支持政府干预家庭生育行为的理论。由此可见欧洲人口形势的严峻程度。难民危机、文明冲突、债务危机,只是欧洲人口危机的变相表现而已。

按照这个理论假说,辽宁省的情况如何呢?根据辽宁省的《规划》,2015年的生育水平只有0.9,明显低于“低生育率陷阱”的1.5这个门槛。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辽宁省提出要探索鼓励生育的政策了。显然,辽宁省的《规划》参考了国家2017年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全国2015年的生育水平为1.5-1.6,2020年的目标是上升到1.8,2030年稳定在1.8。相应的,辽宁省的人口发展规划目标就是,到2020年生育水平回升到1.4,2030年上升到1.8。

然而,要使生育水平在短期内迅速回升,并非易事。我们对比一下日本的情况就明白了。日本的生育水平在1970年代中后期下降到人口学的更替水平以下,1975年的生育水平为1.91,此后几乎持续下降,到2005年下降到1.26的超低生育水平,大大低于“低生育率陷阱”的临界点。经过日本朝野的共同努力,在一系列生育鼓励政策的综合作用下,2015年日本的生育水平回升到了1.45,2016年微微回落到1.44,仍然处于超低生育水平。特别是由于长期低生育水平的惯性作用,日本已经处于“人口塌陷”状态,人口规模从2005年的1亿2777万下降到2016年的1亿2679万(WDI,2017)。由此可见,激励家庭多生育孩子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日本用了10年的时间使生育水平回升了0.19,辽宁省希望用5年的时间使生育水平上升0.5,这如何可能?《规划》提出要“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既然是“探索”,当然就意味着还没有制定出政策并付诸实施了。实际上,在现有的二孩政策上限约束下,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的奖励,根本不会对生育水平的提升产生多大作用。不仅如此,还可能造成政策的不公平。对生育二孩的家庭进行奖励,无异于对没有生育二孩的家庭进行歧视。政府很难评估:到底生育二孩的家庭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大?还是不生育二孩的家庭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大?如果从短期的经济贡献来看,不生育二孩的家庭可能增加更多的工作时间,对经济发展和劳动参与率的提高都是有益的。那么,到底应该奖励谁呢?况且,在目前情况下,城市社会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比如收入高、房子大、家庭时间充裕,更可能生育二孩;而条件比较差的家庭可能无法生育二孩。在这种情况下对生育二孩的家庭进行奖励,岂不是拉大这两类家庭的差距?如果从激励生育的角度看,关键在于对那些本来不打算生育二孩的家庭进行鼓励,让其转变观念,生育二孩。激励不在于定向奖励,而在于营造一个整体的有利于生育的社会经济环境。所谓“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提法,意义就在于此。

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时代已变,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更深地带有了国际市场深度融合的色彩。在今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计划生育委员会”名号也已经成为历史。这预示着,在经济市场化40年之后,人口市场化的时代已经到来。虽然目前生育政策并没有完全放开,但很显然,完全放开是大势所趋。从惩罚多生到鼓励多生,似乎是冰火两重天。其实并不然,这只是一个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而已。辽宁省的生育水平已经如此之低,何不向中央申请先行一步,彻底放开生育政策,把那些生育意愿较高的群体的生育能量释放出来呢?我想,如果真能这样,恐怕比奖励生育二孩的家庭要好得多。家庭生育数量的多样化比家庭生育数量的同一化,更符合市场经济的比较优势原则。

从短期来看,全国的某个地区鼓励生育,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有限的,更重要的是吸引人才、技术和资本的流入。从中长期来看,关键在于减少各种阻碍市场发育的进入壁垒和歧视性政策,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社会的包容度,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分工水平的提高。应该转变观念,认识到大城市化是世界人口城市化的规律,充分利用未来十几年人口城市化水平的上升空间,增加城市规划用地,扩大城市的人口容量,发挥城市经济的集聚效应,提高大城市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低生育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因素的负面影响,推动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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