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彩铃”并非根治“老赖”的灵丹妙药
时间:2017-08-08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江苏省灌云县一家法院近日与当地移动通信服务商合作,为欠债不还的“老赖”定制特殊的手机彩铃,只要有人拨打他们的手机,语音彩铃就会提示号码所有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向“老赖”施压,让他们颜面扫地,迫使他们尽快偿还债务。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法院判决难以落实的根本原因,老赖花招百出,跟执法人员躲猫猫、捉迷藏,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严重破坏了我国的司法公正,更损坏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让“老赖”在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的压力下,不仅使其行为受限制,精神上也备受考验。通过法律约束和道德双重力量,合力消除“老赖”行为就成为必应之义。

 

眼下法院对老赖的规制,多是限制“老赖”自身行为,如不准乘坐高铁、飞机,公积金冻结、限制投资等。但这种限制难以对“老赖”形成威慑力,难以唤醒“老赖”的诚信意识。利用彩铃追债,“老赖”除非还清法院规定的债务,“铃声”将一直存在,“手机彩铃”让老赖行径“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老赖,不仅严重损害着法制权威,伤害着法治公平,也损害着债权人的利益。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早有法规进行制约和惩处,比如设置黑名单、采取刑罚等。利用“手机彩铃”对老赖进行追债,是一项程序上可操作、方式上可复制、效果上可推广、法律上可执行、道义上被认同的行之有效的方式。但“失信彩铃”可以有,却不能滥用。因为一个人成为一名老赖,原因比较复杂,赖的程度不会相同。有的是有钱拒还的真老赖,有的是觉得判决不公而拒绝执行的“准老赖”,法院不应把所有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都视为“老赖”,真正的“老赖”应是那些有履行能力还故意拖欠债务、藐视司法判决的人。对确无履行能力的人,应区别对待。尤其是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一些老赖不见棺材不掉泪,或抱着侥幸心理,应付和逃避,或死猪不怕开水烫,一副无所谓的架势,“失信彩铃”手段再独特,也不可能完全杜绝“老赖”,因此,有必要采取更多的措施对这些现象进行破解。

 

说到底,给老赖定制“失信彩铃”,只是一种督促执行的辅助手段,并非治本之策。对付老赖,还应回归到法制的轨道,依靠法制,这才是对付老赖的最好方法。一方面,升级和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挤压老赖的避债机会和活动空间,比如建立监督和监控机制,防止老赖逃逸。另一方面,加强追逃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性质恶劣的老赖从严惩处,形成社会警示,通过法治震慑来倒逼老赖履行还款义务。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打造出全天候、立体化、多角度的失信惩戒系统,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除了“失信彩铃”这些手段外,我们更应立足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让诚信守法真正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从根源上消灭“老赖”存在的土壤,这比靠“失信彩铃”治理“老赖”更加有效。厉行法治才是遏制老赖的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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