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这五年中,我国在世界市场需求持续收缩、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等因素冲击之下加之国内结构性转型过程中,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人均收入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等历史性成就。
即将到来的“十五五”是我国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是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是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的冲刺阶段,科学辨识和深刻理解这一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基于此厘清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目标导向、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部署重大改革和推进政策落实,对我们制定和实施好“十五五”规划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切实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平稳过渡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迈上新的大台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是“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必须考虑的阶段目标。
202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27万美元,与世界平均水平基本相当,距离高收入国家标准仅有一步之遥。汇率保持稳定的条件下,在预计高收入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门槛值每年约增加200美元的情景下,2025年至2027年期间,我国基本上能够进入统计意义上的高收入国家行列。考虑到未来一段时期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等因素,2035年要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即2.1万美元以上,必须在“十五五”这个阶段夯实经济总量基础,保持年均5%左右甚至更高的经济增长水平。同时,即便顺利跨越高收入国家人均生产总值的门槛值,也不意味着我国就能在这一阈值之上快速迈向更高的收入阶段和尽快成为成熟经济体,我们仍要通过不断努力,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才能实现这个目标。
因此,“十五五”时期,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稳定性和持续性至关重要。首先,宏观经济政策要保持连续性,重点要高水平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同用好用足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推进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联动配合,强化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有机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有效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使实际经济增长尽量靠近潜在经济增长水平。其次,要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等基础性改革,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切实提高潜在经济增长水平。
统筹好促发展和防风险
助推我国进入新的金融与经济周期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扎实稳妥化解风险”。根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核算数据,2021年至2023年,我国实体经济部门宏观杠杆率有所提升,我国处于阶段性稳杠杆和新一轮结构性去杠杆并存的时期,必须在促进增长并“做大分母”以及化解债务并“做小分子”之间取得平衡。
因此,“十五五”时期,统筹好经济持续发展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事关重大。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首先,要围绕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稳定中央主权债务对地方经济支持的力度,有效盘活地方政府存量资产,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各级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其次,要尽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效化解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和稳定住户部门债务收入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再次,要把握好时度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持续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多措并举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城乡要素市场配置改革
尽快跨过刘易斯第二转折点
党中央提出,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城市资源要素有序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2004年前后,我国开始出现普遍性的劳动力短缺和普通劳动者工资的持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我国已经跨越了刘易斯第一转折点。近年来,我国农民工人数稳定在1.2亿左右,农业部门与非农产业部门间劳动生产率相对比一直维持在4左右的水平,城乡相对收入水平逐步收敛,我国距跨越刘易斯第二转折点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还有一定距离。究其原因,城乡要素市场分割导致城乡生产效率和劳动收入难以收敛,极大影响了城乡融合发展。
因此,“十五五”时期,通过要素自由流动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极为关键。首先,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其次,要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推广范围,加快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探索建立公平补偿原则逐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建设用地的结构优化。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