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者看三中全会:避免"小过重罚"释放积极信号
时间:2024-07-23 00:00:00来自:第一财经字号:T  T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发布当天,赵宏转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就“建立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划上重点,并发表评论称“举重以明轻,距离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是不是也更近了?”

赵宏是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6月底,《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全文在中国人大网上刊出,赵宏曾撰文评论。她认为,作为“小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大概是行政法领域中最直接表征国家干预与个人权利的一部法律,也最直接地反映出一个国家警察权的范围大小。

《决定》对“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作出部署。根据《决定》,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决定》还重申“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避免‘小过重罚’和公权扩张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侵害,我认为这是此次三中全会释放出的积极信号。”赵宏在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表示。

“封存”轻微犯罪记录

第一财经:你为何会一直关注违法记录封存问题?《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如何理解“轻罪”?又该怎样“封存”?

赵宏:《决定》中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于刑事犯罪领域。同时,法律中有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叫做“举重以明轻”,即如果有一个行为(?举重)?在法律中没有被判罚,?那么对于一个更轻的行为(?明轻)?,也不应该判罚。所以,在行政处罚领域,也应该建立起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犯罪附随效果相当严苛,严苛程度甚至超出犯罪行为本身。只要是受刑人员,无论其所犯之罪是重罪还是轻罪,不仅会有行业禁入、资格受限、利益减损的惩罚,其犯罪附随效果甚至会累及亲属家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事人及亲属“终身受困”的现象也屡有发生。

比如,有读者给我来信称,因为其打牌赌钱,女儿师范毕业后没法当老师;也有读者反映,因为邻里间发生争执,他在邻居门上喷漆,后被拘留5天,罚款500元。没承想,因为背负行政处罚记录,他求职屡屡受阻,连滴滴司机都做不成,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甚至于打零工时,他也不敢表现得太优秀,以免被提拔。提拔时,人力人员会再次翻阅、审核个人档案。

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取消某地对涉电诈犯罪人员亲属的权利限制,并提出“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自查自纠”,但迄今为止,地方层面鲜有公开相关清除工作的进展。

目前,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和《刑事诉讼法》中,已对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封存问题作出回应。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提出“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该修正草案同时明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由于“有关单位”范围不明,该法条很容易在实践中被不当扩大。

更重要的是,违法记录的封存仅限于未成年人,对于成年人而言,仍可能因为轻罪或治安违法,导致终身受到社会歧视。

根据公开数据,每年犯罪人群在100万-150万人左右,被治安管理处罚的人群则达到800万人,这是一个异常庞大的数字。如果不去建立针对轻罪和行政处罚记录的封存制度,可以想见,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违法记录,无法回归社会。这既有违“法律平等保护每个公民的权益”的原则,也会带来更大的社会治理成本。尤其是在数字时代,违法记录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及家庭终身囚禁于“数字监狱”。

犯罪记录封存,在技术上和程序上不难实现。在行政法里,我认为一般情况下,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应该保留1-2年,最多3年。

那么,违法犯罪记录为何长期难以消除?这和执法司法机关以及部分社会公众长期存在的“重罚/刑心理”有关,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记录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可以一定程度上预防犯罪的发生和前科者的再犯罪。但“宪法上每个人的权利都应该受到保护”,这就包括个人信息的被遗忘权。与此同时,将违法记录的长期存留,乃至暴露于人前,会导致“小过重罚”,也不符合“过罚相当”的法治原则。

简言之,个人权利高于公共管理目的,这是法治社会的要求。《决定》有关“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提法,让法律工作者看到了更大的希望。

加强人身权保护

第一财经:《决定》提出“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在具体落地上,你希望解决行政拘留、刑事羁押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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