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经过3年时间的打磨,亚当·斯密出版了后来震惊世人的《国富论》。在这本著作中,斯密有一个伟大的发现,即发现了市场中有只“看不见的手”。事实上,无论斯密是否发现,作为人性本能,这只“手”自打人们尝试物质交换时起便已经存在,并不随某个人的意志所转移,只不过它长期遭受社会漠视甚至批判。正因如此,在《国富论》发表前,斯密推出了《道德情操论》,为市场中的自利行为解开了沉重的道德枷锁。
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威廉·马格努森在《逐利而生:3000年公司演变史》中深入剖析了3000年来罗马大税吏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以及脸书等8家极具代表意义的公司。作者认为,从诞生之日起,公司就是一种为促进公共利益而存在的机构。但是,作者并没有回避数千年来公司发展存在的短板弊端。他像研究进化论的达尔文那样,将这8家公司逐一分析后发现,每家公司都存在各自的问题,而如果将这些公司放到时空的纵深,特别是人类文明演进的角度看,尽管有的公司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功不可没,但公司并不总是自带善良品质,公共政策在规范公司市场行为方面还有更多路要走。
公司与公共利益原本是对好搭档
世界上最早的公司诞生于罗马共和国时期,马格努森从公司单词词根来源角度分析指出,公司一词最初包含“身体”与“合伙”两层意思,前者是个体,后者是整体。也就是说,公司是由多个“身体”通过“合伙”方式组成的一个利益共同体,“身体”是基础,“合伙”是实现利益的途径。
罗马的大税吏公司是马格努森着重阐述的第一个重要案例。罗马共和国没有形成一个大政府,其“官僚设置始终极为精简,公务人员也非常有限”。人手的捉襟见肘,意味着要完成庞大的治理工作需要有官僚体系之外的力量加以襄助,这便为包括大税吏公司在内的私营公司提供了生存发展的土壤。于是“罗马共和国授予公司各种特权,公司以服务国家作为回报”,二者进入“你情我愿”的蜜月期。那时的私人公司怎么看都有点像是罗马权力机构的“白手套”。
然而,想象是美好的,现实却是骨感的。特许经营权并不是万能的,尤其在遥远的罗马共和国时代,由于制度尚不健全,在更大利益的驱使下,体量庞大的大税吏公司也在想方设法腐蚀官僚体系。大税吏公司渴望获取更多更大的利益,它们将追求利润放在首位,至于公共利益则被他们抛诸脑后,他们“压迫、残害行省的人民,怂恿新的军事征服;它们冒进求胜使罗马深陷金融危机”。大税吏公司的所作所为越来越危及罗马共和国的根基,反噬成为必然,大税吏公司最终走向没落。
大税吏公司确实为罗马政府解决了不少棘手难题,但是他对利益的追求一旦越过红线,必然招致官僚机构的强力反制。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演进,现代国家建立了更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制定诸如《反托拉斯法》等法律约束企业大而难管的行为。比如,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曾提出数十起垄断贸易的诉讼,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11年最高法院做出的一项裁决,下令解散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标准石油公司。这个曾经控制美国90%炼油量、四分之一原油产量的市场巨兽,最终被拆分为34家独立的公司。
马格努森没忘了给那些盲目推崇“看不见的手”的观点泼冷水。他引用斯密的原话后指出:“斯密没有说追求利益者总是能促进更大的利益,他只是说结果常常如此”。换言之,除了“常常如此”,那么也存在“不常如此”的个案。“常常如此”当然理想,关键在于如何防范“不常如此”的个别现象。
公司与公共利益的关系越来越淡
公司发展史本质上是一部创新史。作者在本书所选择的8家公司,在各个不同时代都有鲜明特色。随着公司这种市场形态的发展完善,公司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种创新特色愈发耀眼。在这8家公司中,美第奇银行、英国东印度公司、美国的福特公司和KKR私募等4家公司在创新方面可圈可点。
成立于文艺复兴时期的美第奇银行是中世纪欧洲最大的银行。现代商业体系或者说许多商业制度的创立离不开中世纪的意大利,而美第奇银行创立的复式记账法,直到今天仍为银行系统沿用。
英国东印度公司最重要的创新成果之一是股票。虽然自大航海时代以来,募股早就成为航海家实现融资目标的重要手段,但英国东印度公司更先进,他们开创了股权流通的先例。英国东印度公司一开始奔着东南亚胡椒、肉桂和肉豆蔻等香料而来,后来发展到纺织贸易,这却动了英国纺织业的蛋糕,直接导致禁止进口印度印花棉布的《印花棉布法案》出台,显然并不是什么奶酪都可以动的。对英国本土而言,东印度公司创造或者可以说是掠夺了难以估量的财富,这为英国维持全球霸权奠定了基础。但是,东印度公司在亚洲的所作所为却与公共利益毫无关联,反而大大损害了当时的清朝和东南亚诸国的利益。
如今,福特公司虽然风光不再,但该公司发明的“水晶宫”流水生产线,颠覆了传统的生产模式,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成为制造企业的标准生产模式。马格努森虽然承认福特的流水线发明提高了效率,但又觉得这种发明与其说“是用机器战胜了人,还不如说是把人变成了机器”。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