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措施,显著提升了效率和竞争力,对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巨大。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新的挑战也不断出现。
国有企业改革的挑战与问题
1.改革深化的难度。随着改革的深入,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如内部治理不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不健全等逐渐暴露,增加了改革的复杂度。在当前中国市场机制(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尚待完善、第二类代理问题和第一类代理问题交织、法律环境有待优化的背景之下,需要重点考虑且比较现实可行的是,如何通过一系列系统性、合理的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在国有企业内部引入市场机制推动必要、合理的竞争。
2.利益协调的复杂性。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重新分配的复杂过程,包括政府、企业、员工和社会资本等。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改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是一大挑战。改革既要保障员工权益,避免大规模下岗,又要吸引社会资本,提升企业市场化和竞争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在“改”,而不在“混”。这需要一系列系统性、合理的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以便实现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动态激励相容与合理制衡,方能有效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增长动力与内生增长能力。
3.创新能力的提升。国有企业改革虽取得成效,但在创新能力上仍需提升。面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有企业应增加研发投入,强化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增强自主创新力。同时,应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引进并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以提高技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在于“创新”,而除了关键人力资本的培养和积累之外,创新的关键在于适合创新和有助于激发创新的制度环境,这要求在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层面解决:创新的机会和资源、创新的收益分享、创新的风险分担所关联的问题,否则无法持续有效、系统全面地推动创新。
4.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需要加强对市场、财务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此外,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透明度和规范性,以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也是国企改革的关键部分。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的同时,最为重要的是合理的治理机制设计,尤其是合理的监督制衡机制,需要在监督制衡的权威、信息优势、激励相容等三个方面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
5.社会责任的履行。国有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涵盖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和职工权益保障等关键领域。国有企业需要始终坚守和不断推进社会化企业治理模式,实现企业的长期成功并持续发展。
6.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国有企业需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积极的企业精神,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同时,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科学的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以提升企业的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创新能力提升主要依赖关键人力资本的动态激励相容和有助于激发创新的制度环境的不断变革,而这两点又以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为前提。
7.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面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上升和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化,国有企业的国际化发展面临新挑战。在“走出去”过程中,国有企业不仅要应对复杂的国际市场,还要处理政治和法律风险。
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变革的方向
国企改革的未来方向应聚焦于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政企分离,完善产权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际化战略、创新能力提升、社会责任履行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在中国特殊情境下,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变革的方向可以借鉴德国公司治理模式,同时融合中国特色的党组织和群众路线,以监督权为核心、监督权(控制权)与执行权(经营权)分离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制衡职能。
与中国类似,德国也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德国公司治理模式是一种共同决定主导型模式,在公司运行中,股东、经理阶层、职工共同决定公司重大政策、目标、战略等,建立在“共同决定”原则基础之上,并以监督职能为中心构建董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工会代表共同组成第一层董事会——监督董事会,其监督是完全意义上的监督,包括制定政策目标,挑选人员执行政策目标,监督目标的执行过程,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同时,监督董事会提名决定第二层董事会——执行董事会的人选并决定其待遇。
在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上,让主要履行监督职能的党组织和公司监事会紧密结合起来,党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拥有类似于德国公司监督董事会完全意义上的监督权,监事会监督权和董事会执行权分离,两权均衡配置。这样的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可能非常适合中国国有企业。
以监事会和监督权为核心,在国有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党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提供监督权威),其余监事由内部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选出(激励相容且走群众路线,拥有信息优势),再加上部分外部专业人士独立监事,同时让监事会在董事会之上,拥有对董事会的完全监督权,可能将是变革与创新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