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上海市人民政府7月11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指出,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战略科技力量在“大零号湾”集聚发展。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院,促进产学研医融合发展。根据功能定位、研究领域、建设目标、发展需求等,给予建设和运营经费支持。支持企业牵头新建、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经费支持,并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全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沪府办规〔202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2日
关于加快“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快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持续激发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活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打造科技创新“核爆点”,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现提出加快“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加强高质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
(一)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战略科技力量在“大零号湾”集聚发展。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院,促进产学研医融合发展。根据功能定位、研究领域、建设目标、发展需求等,给予建设和运营经费支持。
支持企业牵头新建、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经费支持,并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二)促进未来产业技术创新
支持开展面向量子科技、空天海洋、合成生物、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的前沿技术研究,鼓励开展跨领域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对获国家立项支持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20%、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三)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加强基础研究先行区在“大零号湾”的布局,发挥基础研究先行区在激发创新活力、引育一流人才等方面的带动作用,通过区校合作,给予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支持科研人员开展高风险高价值研究。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格局,支持社会力量设立基础研究基金、出资投入基础研究。
支持高端科学仪器、科研试剂、基础软件等自主研发和市场化应用,提升国产化水平和应用规模,对获国家立项支持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20%、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落实技术转移办公室建设、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创业合规整改等创新改革任务。
优化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机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动上海技术交易所等,完善职务科技成果确权、价值评估流程,创新技术交易产品。
深化“拨投结合”“投贷联动”等机制创新,支持海内外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根据场地、设备购置、技术创新等方面需求,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启动经费和最高2000万元的股权或债转股资金。
支持科技企业主动对接、引进、转化、联合开发高质量科技成果,分阶段给予不超过科技成果转化费用50%、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五)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平台
加快共性技术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等建设,支持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试生产,根据场地、设备购置、技术创新等方面需求,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建设经费,并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
打造“科技成果线上发布大厅和服务平台”,支持国际一流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集聚培育,根据年度服务成效,每年给予不超过运营总支出50%、最高500万元的后补助。
(六)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孵化载体
深化大学科技园创新改革,试点建设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推动各类科创载体提升服务能级,根据年度服务成效,每年给予不超过运营总支出50%、最高200万元的后补助。
支持区校共建孵化器、师生创业空间等科创载体发展,根据场地设施、服务平台、孵化环境等方面需求,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建设经费,并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
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创办企业入驻相关科创载体的,给予1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打造产教融合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大零号湾创业城”。
(七)拓展科技成果转化承载空间
深化实施产业用地融合管理政策,支持“工业上楼”等新型承载空间建设,引导研发创新、要素平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等功能加快集聚。
支持企业“研发—转化—生产”一体化布局,对实施研发成果产业化生产制造的,根据场地、设备购置、更新改造等方面需求,分阶段给予不超过企业总投入50%、最高5000万元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