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为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转型发展,江西省财政厅日前下达有关县市2024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11.57亿元,较上年增长9.6%。
据介绍,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和省级预算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当地因资源开发产生的社保欠账、环境保护修复、棚户区搬迁改造、塌陷区治理、矿业权退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和化解民生政策欠账,不得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江西省财政厅对《江西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进行了修订,从补助范围、测算因素、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完善,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