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深刻阐述了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吹响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集结号。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把“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做出具体部署。各地因时而动、因地制宜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绿色发展和要素改革,构建高效创新生态体系,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从各地实践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主要围绕四方面展开。
以科技创新作为核心要素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
各地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结合国家科技战略力量布局,搭建高水平、多层次的实验室和平台体系,系统谋划基础研究,强化原创新、颠覆性科技创新,丰富高质量科技成果源头活水。如,上海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全国首设“基础研究特区”,分两批次在复旦、上海交大等8所院校设立特区,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组织实施模式;广东出台科技创新条例,明确要求基础研究投入资金不低于省级财政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的三分之一,同时,依托“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加快打通科研资金跨境拨付通道,鼓励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加快实现‘从0到1’的原创性创新及‘从0到100’的颠覆性创新,需要风险投资作为“催化剂”。多地政府设立按市场化模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如,浙江提出设立科技创新基金,采用“子基金+直投”的运作模式,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及其15大战略领域、“9+6”未来产业进行投资。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该过程不仅关乎创新价值的实现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释放,更关乎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现。各地把“硬科技”支撑和“软服务”加持相结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打造集“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于一体的科技创新枢纽,破除成果转化的“中梗阻”,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如,江苏、浙江等多个省份积极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江苏颁布《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提出3年内打造20家以上省概念验证中心;浙江杭州已陆续建成30个概念验证中心,积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安徽印发《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探索“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新模式,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
以新质生产力开辟新赛道
新质生产力是培育新产业,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山西、上海、浙江等省份依托新质生产力制定未来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方案或意见,其中,9省份瞄准氢能、核能、储能等未来能源,7省份涉及6G、量子通信等未来网络,6省份强调深海空天、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2024年2月,广东在全国率先分门别类制定未来产业行动计划,建立省级领导定向联系未来产业集群机制,高位推动未来产业布局和发展。
与传统产业政策不同,许多省份开始系统谋划产业链政策,以“链式思维”培育新质生产力。如,浙江提出“一链一策”推动新兴产业提质扩量,前瞻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支持杭州、宁波争创未来产业先导区。四川提出围绕标志性产品编制产业链、创新链图谱,加速标志性产品企业布局,打造具有国际国内竞争优势的标志性产品。
部分省份以数据资源为生产资料,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算法和算力平台为劳动工具,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抓手,通过“数实融合”增添新引擎。如,山东、江苏等省份加快布局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底座。其中,山东强调统筹布局通用和垂直大模型算力,建成“山东算网”;江苏强调以人工智能全方位赋能新型工业化,积极构建特色化行业大模型,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重庆、四川提出建设全省算力调度服务平台,统筹富余算力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和节能环保水平。北京、上海等省份先后提出建设数据交易中心和完善交易制度,加速数字产业化进程。
以“双碳”目标引领绿色产业集群
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升经济发展“含绿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许多省份以“双碳”战略为牵引,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供应链。如,上海瞄准氢能、高端能源装备、低碳冶金、绿色材料、节能环保、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新赛道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广东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绿色企业”创建标准,截至2023年6月,累计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59家,绿色制造名单总数居全国首位。
针对近些年来国际“碳壁垒”渐行渐近的态势,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产品碳足迹纳入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要求,多地政府主动作为,积极开展碳溯源、核算和交易。如,上海、江苏、浙江等省份部署开展重点产品或行业“碳足迹”认证,浙江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