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浙江发布4月1日消息,《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下称《办法》)经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为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
今天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办法》相关情况。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钢在发布会上表示,在制定过程中重点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突出先行先试。《办法》中有很多浙江特色和首创的内容。当前,国家正在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先行立法有助于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作出探索。
坚持问题导向。起草过程中多次向企业和基层征集阻碍、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问题线索和立法意见建议。针对企业集中反映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等问题,《办法》设置专条要求对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合理条件等情形进行重点审查。
强化刚性约束。《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增强制度刚性,形成审查闭环。
“事前重指导”,如开展审查培训、编制审查指引、制定审查细则,明规则于前。
“事中严监管”,如开展考核评价、抽查检查,进行过程管控。
“事后强督察”,如发送提示函、开展督查约谈,情节严重的还要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