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自2024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时间:2024-03-19 00:00:00来自:商务部字号:T  T

格隆汇3月19日|商务部公告,自2024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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