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28日|据土耳其财政部及其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的法令,土耳其允许在2022年4月19日之前签署的以外汇计价的可转让票据的债务以外币支付。其他例外情况还包括:2022年4月19日前开具的发票项下的付款义务;在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贵金属和宝石外汇交易;适用海关仓储制度和临时仓储、保税区规定的货物,在证券买卖合同交割范围内的支付义务以及与保税区内经营公司在对外贸易交易范围内订立的证券买卖合同所规定的货物交割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