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实施期限为5年
时间:2024-02-05 00:00:00来自:中国证券网字号:T  T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商务部2月5日消息,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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