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
时间:2024-01-25 00:00:00来自:格隆汇字号:T  T

格隆汇1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办法》,提出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从合作区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加工增值免征关税政策)。在合作区内深加工结转总体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内销,适用加工增值免征关税政策。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