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