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7年起,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过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为金融系统最高规格的会议,每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均对我国下一阶段的重大金融改革方向和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在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组建的基础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更名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并于北京召开。总体来看,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分析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
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也为金融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聚焦难点堵点,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
要加快科技金融发展,必须聚焦科技金融业务中的难点和堵点,有针对性和创新性地解决包括抵质押物手段有限、科创项目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产品和服务较为单一等一系列问题。
建设技术要素市场,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是科技企业拥有的主要资产,但相较于房地产等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具有附属性和排他性,一般只在特定行业和企业的使用下才能产生商业价值,不易形成可比较、可参照的市场价格。同时,其价值易受技术、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风险较大。就科技金融发展的角度而言,准确评估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是了解其科创水平的关键,也是破解科技金融发展难点堵点的关键。在这个领域,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知识产权市场的建设,打造具有全国甚至国际影响的知识产权交易所;第二,鼓励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充分发挥科创投行在科创金融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能力,加快构建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新服务体系;第三,深化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促进知识产权资本转化与价值实现;第四,金融机构在加强与外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合作的同时,也可以建立和提升自身的评估能力,成立专门化的评估机构和人才队伍,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的评估、处置等工作,打造金融机构内部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第五,推动金融科技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广泛创新应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基础数据采集和智能学习,构建智能化评估模型工具,提升知识产权评估效率,有效控制风险。
立足科技企业需求,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科技金融体系。应逐步从以贷款为主的服务模式,升级为“表内+表外”“商行+投行”“债权+股权”“融资+融智”的综合化、全方位服务。通过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完善供应链平台,帮助精准识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企业的需求,在进一步探索投贷联动业务创新的同时,积极拓展科创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金融体系。一是构建创新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要逐步建立并完善担保、补偿基金的资本(资金)补充渠道,以确保风险补偿制度的可持续性。同时,进一步细化对担保补偿基金的考核,确保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专精特新”领域。二是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地方性的银企服务和对接平台,以及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提高金融机构投贷联动业务的融资服务能力。三是优化监管规则。放宽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限制,特别是在资本约束方面,适度降低投贷联动业务的资本要求。四是拓展科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通过推动扩大科技型企业发债规模,推进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丰富科创类债券产品等方式,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
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坚持和加快绿色发展已成为我国中长期的重要战略目标。我国提出的“双碳”目标,即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充分展现了我国的大国责任和大国担当。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总体上看,“双碳”目标确立了我国绿色发展的核心任务和路线图,金融业须聚焦这一核心任务,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提高支持绿色发展的质效。
不断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当前,绿色金融产品主要集中在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上,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和其他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供给还不能满足市场投资的需求。绿色金融产品供求的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在引导企业转变生产方式、注重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从这个角度看,推动转型金融的深入发展,做好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的衔接,是未来一个重要的工作。同时,绿色金融产品的覆盖领域与受众主体较为单一,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对消费端相对重视不足。此外,现有绿色金融产品对象多为公司业务,未来应以支持绿色消费发展为契机,加强面向社会大众和普通居民的零售类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此外,在市场建设方面,未来还应围绕我国的减排路径安排,逐步扩大碳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