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裁判文书网运行十年之后,仅对法院系统人士开放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按计划将于明年正式上线。这是否意味着前者将减少更新,甚至淡出历史,目前尚无官方说法。对此,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一份“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拟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
“这个文件是真的,已经内部传达了。”一名中部地区省高院法官18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与此同时,记者近期从多名法律实务界人士处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多个地方法院的判决文书已不再上网,一些之前公布于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等也被“下架”。一名北方基层法院法官对记者表示:“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都暂停了。”
“目前大幅度缩减裁判文书的上网数量,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立法精神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何海波11月底在洪范法律与经济研讨会举办的一场圆桌论坛上称。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师、行政法学者黄启辉19日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搭建并对内开放的同时,亟需对面向普通公众的裁判文书网予以制度性保障和技术优化。
“内网存在时间早于裁判文书网”
根据通知,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是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具体要求,是优化裁判文书管理、有效支持类案检索、促进法律统一适用的重要举措,是一体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做实公正与效率,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文书上传需统一格式,如不符合相关标准应当对照调整。上传时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以来全国法院终版裁判文书上传汇聚工作。二是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2021年2022年全国法院终版裁判文书上传汇聚工作。
“与刚满十岁的裁判文书网相比,法院内网裁判文书检索平台早已有之,甚至有些法院运用智慧审判系统。”黄启辉说。
尽管如此,一直以来,不同地区法院间/内查阅权限规则不同、省际间内网不尽联通、上传文书标准格式存在差异、上传时效要求和其他监管标准不一等,制约内网效用充分发挥。
前述北方基层法院法官提到,在目前该法院的内网中,法院法官有权限查阅本法院的裁判文书,但其他基层法院和上级法院的裁判文书无法调取。
一名长三角某省高院的法官对记者表示,省高院的办公系统里可以查到全省的裁判文书,但检索权限不尽相同。“以前是省院所有人都可以看,现在考虑案件保密和廉洁等因素,权限都在部门副职以上。一般是庭长副庭长以上级别可以查看全省所有案件。”
前述中部地区省高院法官还提到,目前,省际间裁判文书并没有相联通。他认为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是最高法要求搭建的,可以打通此前省份之间的裁判文书不互通、格式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进而有利于减少“同案不同判”的发生。
那么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尚未开通的当下,如果一地法官希望获取其他省份的同类案件的裁判文书,可能通过哪些渠道?黄启辉说,相较于面向普通大众的裁判文书网,法院系统人员更可能运用法信网进行“类案检索”与“同案智推”等。
“法信”平台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立项、人民法院出版集团建设运营的国家级法律知识服务和案例大数据融合平台,以30分钟一次的频率,每天即时更新全国法院系统内外网国内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上万篇最新发布的法律文件和案例。
2017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曾提到,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建设“法信”系统、智慧法院,自动提供各地类似案件裁判结果,既让法官运用好以往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出现类案不同判问题,又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理性预期,以提高司法公信力。
2021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2021〕21号),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平台等途径,认真收集、倾听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意见建议,探索运用大数据进行统筹分析,最大程度了解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反馈意见,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023年12月14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710,000元的金额,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法信平台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为期一年,采购内容涵盖裁判文书知识资源服务。
此外,亦有法律实务界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前,地方法院也会采购其他第三方数据库平台,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审理案件越多,采购数据库的迫切性和采购能力也越强。从这个角度来看,“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上线之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院会有较大受益。
裁判文书公开数量明显减少
“很长一段时间,‘裁判文书网上网’都是地方法院的考核指标。”一名律师近日告诉记者。但该名律师也表示,近年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明显减少。
黄启辉也提出了这方面的担忧:在“裁判文书上网”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