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3日专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与国家网信办共同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及先行先试安排,促进及简化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到香港的安排,首阶段会公开邀请银行业、徵信业及医疗业机构参与。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欢迎《大湾区标准合同》便利措施,以简化内地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到香港的合规安排。为帮助香港机构理解《大湾区标准合同》的适用性及相关合约条款,私隐专员公署今日发出了「跨境资料转移指引:《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
*助加速建立「数字湾区」*
公署指,随著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城市之间的紧密融合,香港和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之间的数据跨境流动需求日增,私隐专员公署衷心感谢国家网信办对促进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大力支持。跨境数据流动可促进大湾区整体的发展,加速建立「数字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