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措施真金白银吸引外商投资 设立总部最高奖励1800万元
时间:2023-11-30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1月29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沈阳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已正式印发,沈阳将对外商投资进行奖励。

《措施》提出鼓励外商投资重点领域。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奖励,支持外资投向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对符合条件新设立或增资扩股的外商投资企业,最高将给予1600万元人民币奖励。此外,对符合条件的世界500强在沈外商投资企业,最高也将给予16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措施》还提出要吸引外资总部企业落户。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沈阳设立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新设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当年实缴注册外资1000万美元(含)至5000万美元的,按照实缴金额2%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5000万美元(含)至1亿美元的,按照实缴金额2.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1亿美元(含)以上的,给予1800万元人民币奖励。

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境外上市。加强沈阳市优质企业境外上市政策辅导,给予境外上市政策支持。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400万元人民币;在境外其他地区上市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人民币。完成上市再融资1亿元至5亿元人民币(含)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融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此外,鼓励外资设立研发中心。新设立外资研发中心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民币开办补助;新设立外资研发中心研发人员超过100人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人民币开办补助。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新设立外资研发中心,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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