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近日,上海发布《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深化拓展特殊经济功能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继续强化临港新片区特殊功能定位,立足支持临港新片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
《若干意见》提出,继续给予临港新片区差异化政策支持。原则上,上海市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临港新片区试点,符合临港新片区发展导向的重点项目优先在临港新片区布局。推动临港新片区适用《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行动方案》中的各项支持政策。上海市出台的政策继续按照“政策从优、普遍适用”原则给予临港新片区支持,适度保持临港新片区与其他区域的“政策梯度”。
同时,《若干意见》提出,完善集中行使事权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在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城市建设、人才招引、综合执法等领域,继续支持临港新片区完善管理权限、优化管理内容。
根据《若干意见》,创新支持临港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方式。用好浦东新区法规支持临港新片区发展,支持临港新片区参照适用相关浦东新区法规。优化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全过程参与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