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11月2日起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时间:2023-11-03 00:00:00来自:格隆汇字号:T  T

格隆汇11月3日|陕西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2日发布《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提出,富平县行政区域内自2023年11月2日起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戒,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