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1日专讯》山西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朱晓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山西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包括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山西省纪委监委指,朱晓明的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65岁的朱晓明曾任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山西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2021年2月退休,今年4月受查。
山西省纪委监委查明,朱晓明其他问题还包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由下属单位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儿子失管失教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