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生效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国家有哪些合作机会?| 第一财经研究院解读(二)
时间:2023-09-14 00:00:00来自:第一财经字号:T  T

4、RCEP能够优化投资环境。人均GDP低于中国的越南、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哪些特点对中国企业有较强的投资吸引力?

根据CEIC数据,2020年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的劳动力年收入分别为467.83和286.38美元,远低于同期中国的劳动力年收入水平(1176.09美元),两国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对中国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企业有一定吸引力。其中,越南已经基于此,吸引外资到当地,形成了电话、计算机及其电子零部件组装以及服装生产的优势;但印度尼西亚的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对中国企业在当地进行投资有一定影响。对印度尼西亚而言,其丰富的镍矿、铝土矿、棕榈油等资源,可以吸引对这些资源和其下游产品有较强需求且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中国企业到当地投资。泰国的劳动力年收入略高于上述两个国家,然而根据仲量联行2022年发布的《全球优质办公用地租金追踪》,其首都曼谷的优质办公地年租金处于较低水平(33美元/平方英尺实用面积),不到越南胡志明市优质办公地租金(72美元/平方英尺实用面积)的二分之一。在中国土地成本较高的情况下,泰国有着较低的用地成本,吸引着中国企业到当地投资。

5、金融服务业是中国与新加坡重要的合作领域。RCEP会对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产生什么影响?

新加坡良好的贸易条件,使其在国际上有着重要的贸易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当地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RCEP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支持中国和新加坡在金融业方面进行合作。一方面,协定可以直接优化服务贸易及跨国投资环境,通过这种方式,使中国与新加坡两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变得更为便利,从而促进双方合作。另一方面,协定可以进一步激发区域内跨国合作的动力,促进区域融合。在实现跨国合作时,金融服务往往不可或缺。当中国与其他成员国合作增多时,新加坡为中国提供金融服务的机会也相应增多,双方关系从而也可以变得更紧密。目前在市场上,跨境资金池业务、授信业务、市场咨询等是支持RCEP区域内合作的重要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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