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3日专讯》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推动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企在大陆上市,鼓励更多台企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金门居民在厦门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意见》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支持厦门与金门加快融合发展,实施金门居民在厦门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意见》称,要适度超前开展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连接通道。加强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完善区域物流集散体系。同时,加强闽台产业合作,提升两岸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古雷石化产业基地、宁德动力电池集群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