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新部门、出台新政策!多部门合力促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2023-09-04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9月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介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实施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表示,将依托国家发改委内部新成立的民营经济发展局,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指出,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互为主体,目前工信部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8万家,其中民营企业占95%左右。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将从科技创新、产业链配套、引才育才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政策举措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强调,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落实好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深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集中清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

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再次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意见》出台以来,各地方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持续加力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丛亮表示。

丛亮指出,为了进一步增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保障,近日,中央编办已正式批复在国家发改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新成立的专责机构,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意见》及配套举措落实情况、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下一步趋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落实效果评估、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二是做好任务的分工。立足部门职责,将《意见》中的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作为后续落实的依据,相关分工方案即将印发实施。

三是制定配套文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出台的配套政策,分工方案也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时限要求,国家发改委将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配套政策。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按照国务院工作要求,国家发改委,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真实想法,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具体诉求,及时对现行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下一步将持续坚持和完善相关机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工信部将组织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里多次提到要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徐晓兰指出,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互为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强化政策扶持,推动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等政策进一步延续,支持中小微企业提振信心、恢复发展。

同时,工信部加强服务供给,截至7月末,全国服务机构共服务企业近800万家,签订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4万个、举办供需对接活动1.2万次。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已投项目超过1100个。

徐晓兰强调,下一步,工信部将开展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督查,督促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健全服务体系,形成政策直享、诉求直办、服务直达的服务模式。新培育100家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此外,还将组织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此外,在发布会上徐晓兰介绍了当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情况。她指出,目前工信部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1.5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8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里,民营企业占95%左右。

1—7月份,“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营收利润率分别比规上中小企业高了5.5个和2.7个百分点,“小巨人”企业7月份的用电量实现两位数的增长。截至7月底,已累计有1600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A股上市企业的比例超过30%,1—7月A股新上市企业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比是60%。

徐晓兰明确,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大政策精准保障,从科技创新、产业链配套、引才育才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政策举措;并加强服务精准供给,实施融资促进活动,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多措并举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作为民营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发展关系到稳增长、保民生。柳军介绍,我国经营主体目前有1.78亿户,其中个体工商1.2亿户。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完善各项配套的制度措施,建立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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