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面 | 寻衅滋事罪存废争议不止,最高法建议加强审判指导
时间:2023-08-18 00:00:00来自:界面字号:T  T

因具体规定模糊、适用范围过于宽泛等问题,寻衅滋事罪近年来频繁被法律界冠以“口袋罪”之名。

2023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在最高法网站发布《关于“新时代农村刑事犯罪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影响”暨“寻衅滋事行为的刑事规制”课题在浙江、福建的调研报告》(简称《报告》)。其中指出,寻衅滋事罪是实践中常见多发犯罪,近年来该罪名有被泛化适用的倾向。

《报告》称,调研情况显示,过去10年中,浙闽两地农村寻衅滋事案件数量均排在各类罪名的前列。被告人绝大部分系年轻人,其中又以外来务工人员或无正当职业者居多,因酒后肇事、赌博引发的犯罪常见多发。因违法上访而被以该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调研发现,该罪认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被告人的主观动机难把握,容易陷入客观归责;二是对违法信访行为能否以本罪论处认识不一;三是因边界不清导致容易被泛化适用的倾向明显;四是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较难;五是行刑衔接不畅,容易导致行政违法行为被拔高作为刑事犯罪处理。

为何寻衅滋事罪适用太泛?

寻衅滋事罪来源于19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为了克服流氓罪的过度模糊,1997年刑法将当时被称为“口袋罪”的流氓罪拆解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但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继承了流氓罪的模糊性,被滥用的风险越来越大。

1997年刑法第293条对寻衅滋事罪作出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此后,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提高了该罪的法定量刑,由5年提高到10年。并在原第一款第二项中增加了恐吓他人的规定。

界面新闻注意到,《报告》中所提到的“寻衅滋事罪被泛化适用”等问题早已有迹可循。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2022年8月29日发布的一篇名为《寻衅滋事罪的规范适用》的调研报告中发现,随着全国进入一审程序的刑事案件总数量的减少,寻衅滋事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一直呈现递增趋势,在2019年占比突破百分之五。

该调研报告梳理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2011-2019年全国一审程序中寻衅滋事罪案件及全部刑事案件,发现适用该罪名案件由2011年的892件上升到2019年的43776件。

该调研报告称,到2019年时对寻衅滋事罪的适用已是2011年40倍有余,在全部一审刑事案件中的占比一直持续在4%左右,而且,近年来也开始呈现增势。在刑法所规定的400多个罪名中,寻衅滋事罪占比4%已属占比较高,如今其司法适用仍呈扩大趋势。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对界面新闻介绍,寻衅滋事罪最大的问题在于边界模糊。他认为,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扩大化,很大程度来源于多个司法解释的陆续出台。“在维稳压力下,这种边界的模糊会诱发各级司法机关尤其是基层司法机关越来越多地使用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来管控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最高法发布的多个相关司法解释也逐渐扩大了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客观上造成了寻衅滋事罪的泛化。”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在2022年4月发表的《寻衅滋事罪为何易被司法实践滥用》一文中表示,“口袋罪”的形成虽然有刑事立法的原因,但更可能的原因是司法实践的滥用。他分析,司法机关为了使行为人受到更重的处罚而适用“口袋罪”。人们习惯于认为,轻刑不能抑止犯罪,只有重刑才有威慑力。

他指出,近年来司法解释有注意防止“口袋罪”现象发生,但对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并没有限缩的迹象。他强调,最高司法机关应当慎重制定司法解释,避免带头适用“口袋罪”,导致下级司法机关滥用“口袋罪”。

界面新闻梳理发现,2013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寻衅滋事犯罪的四种类型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本罪司法适用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标准;同年9月5日“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网络寻衅滋事罪”的相关内容,将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从现实空间扩张到网络空间。2014年4月,五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及2019年2月三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多处明确医闹、信访活动中制造影响等相关行为可以以寻衅滋事罪定罚。

杨卫华解释,寻衅滋事罪“口袋化”的一个恶果是造成法律评价与社会评价脱节,导致出现舆论热点案件,比如吉林洮南浮桥案、安徽朱玉珍案等。

他称,这类案件适用寻衅滋事罪去处理,往往判决结果跟社会评价相反,无法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根本上来讲不利于社会稳定,“可以说,大范围用寻衅滋事罪来实现社会稳定,无异于饮鸩止渴。”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刑事事务部主任郭学亮对界面新闻表示,虽然该罪名对惩治危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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